房屋被法拍 三招就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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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是人生大事,幾百萬元的頭期款或貸款對一般上班族來說可能是大半輩子積蓄,不過有些人購屋後,卻可能因為其它原因讓房子淪落法院拍賣。法拍仲介業者指出, 就算是已經被法院查封拍賣的房子,屋主還是有解套的辦法,把自己的「殼」救回來。 法拍業者指出,如果被拍賣是「卡」在屋主債務部分的爭議,如做生意的貨款到期,因為貨物品質有瑕疵而拒付,遭對方聲請強制執行,此時屋主自力救濟的辦法,即是向法院提出擔保聲請,暫時停止拍賣,等待民事訴訟勝訴後,就能解除拍賣。 直接找債權人協商,暫緩執行拍賣,因為債權人有權利聲請「暫緩執行」兩次,每次三個月 ;或者雙方談好條件,先支付部分的債權金額,撤銷拍賣,這兩種辦法都可停止拍賣,等房子出售後再來解決債務。 法拍業者根據過去的經驗分析,其實屋主的房子被拍賣,不論對屋主與債權人來說,都是兩敗俱傷的事,只要屋主表示善意,大部份債權人都不會太堅持。畢竟債權人的主要目的,是要從拍賣中取回債權,因此他們也不希望耗時過久或是回收的金額不足。 不過另一種情況是,如果債權金額過大,而且債權人條件過於強硬,雙方毫無協商空間, 最後一招,乾脆釜底抽薪,就是自己上法院把房子標回,只是這時候就不能用原屋主的名義,可以找值得信任的親友當人頭投標。

例如房子值 500 萬元,欠債金額 700 萬元,拍賣底價 300 萬元,因為既然談不攏,直接標回反而划算。 台北市聯合拍賣會主委詹尚閔提醒,如果投標價金超過 500 萬元就不划算。且這種方法還有一個缺點,即原屋主的信用會破產,由於債務未清會在金融聯徵中心留下紀錄,這位原屋主之後要向銀行申請信用卡或其它貸款業務,核准的機率並不大。 此外,要採用這種方法,有些債務人可能會請子女或配偶去投標, 法拍業者指出,只要不是債務人的保證人都可投標,不過會衍生的另外一個問題是,貸款成數可能會比一般人略低,因很多銀行會排斥這類情況,銀行會認為投標人一家人可能有誠信問題,不是拒絕承做,就是貸款的成數會比較低。

新聞來源 :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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