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轉自
《病種臨床路徑》 http://www.zysj.com.cn/lilunshuji/bingzhonglinchuanglujing/1054-4-0.html#m0-0
乳腺癌臨床路徑( 2009 版)
一、乳腺癌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乳腺癌( ICD10 : C50 )
行乳腺癌切除術( ICD9CM-3 : 85.2/85.4 )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 - 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
人民衛生出版社)
1. 病史:乳腺腫塊、乳頭溢液、無痛;
2. 體征:腫塊、邊界不清、與皮膚粘連、桔皮樣症、血性乳頭溢液等;
3. 輔助檢查:彩超和鉬靶和 / 或 MRI 、乳管鏡等;
4. 病理:細針穿刺、 Core needle 等穿刺或活檢診斷。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及依據。
根據《臨床技術操作規範 - 普通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
人民軍醫出版社)
1. 活檢 + 改良根治術:明確乳腺癌患者;
2. 保乳手術:有保乳意願、適宜行保乳手術的乳腺癌患者;
3. 其他術式:不適合上述術式的乳腺癌患者,如單純切除、局部擴大切除術等;
4 .必要時可行前哨淋巴結活檢等。
(四)標準住院日為 ≤ 18 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 第一診斷必須符合 ICD10 : C50 乳腺癌疾病編碼;
2. 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無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 3 - 5 天,所必須的檢查專案。
1. 血(尿、便)常規、凝血功能、生化檢查(包括電解質、肝功、腎功、血脂)、感染性疾病篩查;
2. 胸部 X 光片、心電圖;
3. 乳腺彩超、鉬靶攝片,必要時行核磁、乳管鏡檢查等;
4. 根據臨床需要選做:血氣分析、肺功能、超聲心動、頭顱 CT 、 ECT 等。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 .預防性抗菌藥物應用應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 2004 〕 285 號)執行;
2. 預防性用藥時間為術前 30 分鐘;
3. 手術超過 3 小時加用 1 次抗菌藥物;
4 .術後 72 小時內停止使用抗菌藥物。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 ≤ 6 天。
1. 麻醉方式:全麻或局麻(局部擴大切除者);
2. 手術方式:乳腺癌切除術;
3. 手術內固定物:皮膚釘合器的應用、切緣鈦夾標誌等;
4. 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5. 病理:冰凍、石蠟切片,必要時行 FISH 法檢查;
6. 其他:必要時術後應用鎮痛泵。
(九)術後住院恢復 ≤ 12 天。
(十)出院標準(圍繞一般情況、切口情況、第一診斷轉歸)。
1. 切口癒合好:引流管拔除,切口無感染,無皮下積液(或門診可處理的少量積液),無皮瓣壞死(或門診可處理的皮緣壞死);
2. 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 / 或合併症。
(十一)有無變異及原因分析。
1. 有影響手術的合併症,需要進行相應的診斷和治療;
2. 不能耐受改良根治術的患者,行局部擴大切除術;
3. 希望保乳的乳腺癌患者,不能行常規保乳手術,有條件者可行“ I ”期再造手術;
4. 行保乳手術時,必須行鉬靶或核磁檢查以排除多病灶;
5. 術前有條件可行 Core needle 、麥默通等穿刺活檢;
6. 患者其他方面的原因;
7. 本路徑僅限手術方面,其他如新輔助化療(術中化療、術後輔助化療)等均未納入本路徑範圍。
二、乳腺癌臨床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 乳腺癌( ICD10 : C50 )行 乳腺癌切除術( ICD9CM-3 : 85.2/85.4 )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 ≤ 18 天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交待病情,將 “ 乳腺腫瘤診療計畫書 ” 交給患者 書寫病歷 開具化驗單 上級醫師查房與術前評估 初步確定手術方式和日期 上級醫師查房 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穿刺活檢(視情況而定) 根據體檢、彩超、鉬靶、穿刺病理結果等,行術前討論,確定手術方案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住院醫師完成術前小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書寫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自費用品協議書、輸血同意書 向患者及家屬交待圍手術期注意事項 實施手術 術者完成手術記錄 住院醫師完成術後病程記錄 上級醫師查房 向患者及家屬交代病情及 Ⅱ 級護理 普食 血、尿、便常規,凝血功能,生化檢查, 感染性疾病篩查 胸部 X 光片、心電圖 乳腺彩超、鉬靶攝片 血氣分析、肺功能、超聲心動、頭顱 CT 、 ECT 等(據臨床需要而定) 必要時行乳管鏡、核磁檢查 術前禁食水 預防性抗菌藥物應用 一次性導尿(必要時) 明日普食 腋窩引流計量 尿管接袋計量(必要時) 全麻或局麻術後 心電監護 吸氧 靜脈輸液
時間
住院第 1 天
住院第 2-5 天
住院第 3-6 天(手術日)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術後注意事項
重 點 醫 囑
長期醫囑:
臨時醫囑:
長期醫囑 : □? 患者既往基礎用藥 臨時醫囑: 手術醫囑: 在全麻或局麻下行乳腺腫瘤活檢術 + 改良根治術、乳腺癌改良根治術或根治術、乳腺腫瘤保乳術或乳腺癌腫塊擴大切除術+前哨淋巴結活檢術;乳腺單純切除術 +/- 前哨淋巴結活檢術
長期醫囑:
臨時醫囑:
主要護理工作
□ 入院介紹 □ 入院評估 □ 指導患者進行相關輔助檢查
□ 術前準備 □ 術前宣教(提醒患者術前禁食水) □ 心理護理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術後生活護理、疼痛護理 □ 定時巡視病房
病情 變異 記錄
□ 無 ? □ 有,原因: 1 . 2 .
□ 無 □ 有,原因: 1 . 2 .
□ 無 ? □ 有,原因: 1 . 2 .
護士 簽名
白班
小夜班
大夜班
白班
小夜班
大夜班
白班
小夜班
大夜班
醫師 簽名
上級醫師查房,注意病情變化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注意引流量 上級醫師查房 住院醫師完成常規病歷書寫 根據引流情況明確是否拔除引流管 上級醫師查房,進行手術及切口評估,確定有無手術併發症和切口癒合不良情況,明確是否出院 完成出院記錄、並案首頁、出院證明書等,向患者交代出院後的注意事項,如:返院復診的時間、地點,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等 普食 止吐(必要時) 止痛(必要時) 停尿管接袋計量 靜脈輸液(必要時) 停引流計量 切口換藥 出院帶藥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術後生活護理 術後心理護理 術後疼痛護理 指導術後功能鍛煉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術後生活護理 術後心理護理 術後指導(功能鍛煉等) 指導患者術後康復 出院指導 協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body>
時間
住院第 4-7 天(術後第 1 日)
住院第 5-9 天 (術後第 2-3 日)
至住院第 18 天 (術後第 4-12 日)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重 點 醫 囑
長期醫囑:
臨時醫囑:
長期醫囑:
臨時醫囑:
出院醫囑:
主要 護理 工作
病情 變異 記錄
□ 無 ? □ 有,原因: 1 . 2 .
□ 無 □ 有,原因: 1 . 2 .
□ 無 ? □ 有,原因: 1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