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愛情小說,幾乎大家都能一致的聯想到瓊瑤,有那麼多經典的情話對白,唯美的感人的電視劇一齣齣的陪伴老中青少四代成長。
以前常聽到迷瓊瑤劇的人邊看邊罵,說這些愛情小說都騙人的,哪有男女雙方差異那麼大能談戀愛的;也有人說,這些愛情小說總有既定的公式,要嘛貧富差距大、家庭背景差距大、再不然就是文化差距大 … ,總之不外乎是要把兩人的愛情的幸福距離先拉到最遠,然後再透過無法解釋的緣分去克服一切的障礙衝突,包括至親反對、權貴壓迫、情敵競爭、小人陷害等等。
幾乎沒有人會反對,這樣模式的愛情小說總是精采絕倫。但我不禁想著,有沒有作家嚐試過,門當戶對的愛情,或是合乎大家真實交友擇偶的寫實劇還能寫的很精采呢?想想只有極少數,而且必須是綜合元素的情節,所謂綜合元素,就是愛情並非故事主線的那種,真正的愛情言情小說,好像還真的沒看過不用瓊瑤模式而能精采的。
我也算是作家了,關於愛情,如果不寫些超現實、不倫或偏鋒的東西,我發現還真的沒什麼好寫的。最近聽了許多朋友的故事,發現愛情似乎總存在一開始的革命情感,兩人的愛情關係存在著家長反對、同儕欺負與唱衰、經濟拮据、身體孱弱、心情憂鬱,於是總有一方,不論是英雄救美還是女方扮演照顧者的角色,兩人都因此相信相依,相惜也相怨,既熱情卻又危險,直到他們一起努力克服了所有困難障礙之後,在很短的時間內,愛情卻蕩然無存了!
一如愛情小說,當門當戶對,沒有危機、衝突與困難時,突然就沒有東西好寫了,就變成了 ending….
我也看過, 兩人的愛情關係不存在著家長反對、同儕欺負與唱衰、經濟拮据、身體孱弱、心情憂鬱,這樣的組合,若沒生個小孩來找自己們的麻煩,或去實踐什麼共同興趣或目標,那兩人之間剩下的,真的就只有無聊了!無聊是不是等同於愛情殺手,是不是等同於關係 ending ,我的經驗有限,也難以作結論。
那麼,人活著需要一直談戀愛嗎?那樣豐富轟烈、差距差異愈大的愛情,感受是愈深的,但可以量化的話,將會發現,那樣的深刻愛情,是最耗時間、心力、金錢,但結局與現實生活中,卻是看不出到底有什麼好的,因為耗了許多時間、心力、金錢去成就純粹的愛情,就很容易變成現實生活中沒什麼具體成就值得說嘴了。
於是人們反覆的尋找新鮮的戀情,一次次重溫著那曾經刻骨銘心的過程,也持續著抱怨著情感、金錢、時間、體力的無謂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