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衛編組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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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編組訓練是消防法令的規定項目,也是我們消防人認為在 ” 預防火災 ” 這個工作項目最有建設性的一項,怎麼說呢?自衛編組訓練如果說得白話一點,可以稱之為 ” 自己保護自己的訓練 ” ,這項工作普及在大樓、學校、各行各業之間,而且針對的大部分都是成年人以及幹部階層。其實如果人人都能體認到,自己的生命,自己也有保護的責任,相信許多的不幸都可以避免,可惜的是,還是相當多的人認為自己的生命,要由政府或警察、消防隊等機關來保護而不願自己建立自救的能力。

有句流傳已久的成語叫做:「遠水就不了近火,遠親不如近鄰」,其實這也是自衛編組訓練的真實寫照。大家可以模擬一下,發現火災的那一瞬間,跑去打電話給 119 , 119 指揮中心接到電話,把地址抄起來,確認報案事件及火災位置的地標,然後再電話通報到管轄區的消防隊,管轄區消防隊接到指派,抄下來、確認、按警鈴、廣播、所有人員著裝備,直到上消防車的那一刻 … 其實只要不嫌麻煩,稍做測量就知道這過程加總,通常已經 3-5 分鐘了,再加上路程可能有紅燈塞車、火車過鐵路、民眾不讓路 … 除非剛好火災地點在消防隊隔壁,否則整個從報案與到達現場的過程幾乎都一定會超過十分鐘,再加上消防隊不可能對於發生火災的建築內部構造,了解程度比天天在裡面上班的人清楚,再加上溝通、佈線搶救 … ,超過十分鐘會擴大的火勢,萬一再加上有可燃物與易燃物,可以說已經是徹底的變成災害了,所製造出來的超濃毒煙,也可能已經造成人的傷亡。

按照消防法令規定,一定的規模以準或某些特定營業場所,例如醫院、工廠、學校、八大非法行業等 … 都得設置防火管理人,而這個人平常的任務就是要去留意硬體-消防安全設備是否在良好狀態;軟體方面就是人-要帶員工幹部們做自己保護自己的演練,因為每個工作部門的員工最了解自己的部門東西的擺放位置、如果有經過一些簡單的演練,事實上是效果輝煌的,許多的初期火災,只要一支滅火器或一桶水、甚至拉消防栓箱裡的水帶出來噴一噴就可以馬上解決,但若是平常沒練過,你要用它們的時候,就會它們不認識你,你也不認識它們;若平常只有聽過、沒有摸過,狀況發生時還是會因為驚嚇而腦袋變空空、完全不會用,一如傳真機剛上市還是新東西的時候,雖然操作非常簡單,你也一定聽得懂,只是若你沒試過摸過,當你急需要用它的時候,還是會沒有信心、不敢、怕弄壞 … 所以古人說的學習要有六到才會得到最好效果(眼到、耳到、口到、心到、手到、腳到)還真是一點也不錯。

我們單位有個小隊長,我常說他是戮力從公第一人,因為雖然消防法令只是規定某些場所要做自衛編組演練二小時,但並沒有強制消防隊一定要在現場參與,就算有在現場參與,常常也只是在兩小時中佔個二十分鐘做簡易說明,但只要這個小隊長出馬,他一定是講足了兩個小時超過才肯停,大部分的民眾都被他唸得眉頭緊皺,彷彿是孫悟空聽唐三藏唸緊箍咒一樣,因為被連續兩小時超過的唸,有時候比接到罰單還可怕,所以民眾也只好乖乖的趕快照規定做好。

所以,只要和他一起出勤的人,通常只要負責照相做紀錄,而照片拿回來在電腦上開圖,也經常看到角逐表情最佳苦瓜奬的有趣畫面,甚至我們自己本身的表情也和民眾一樣苦瓜,不過話說回來,消防隊裡面如果多幾個這樣戮力從公的人物,也未嘗不是國家社稷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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