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急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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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往常一樣,民眾頻繁的呼叫救護車送他們去醫院急診室,只是這一夜多了強風豪雨,紅色的旋轉警示燈與淒冷的警笛聲回蕩在迷濛夜色的都市空間。

到了現場,我看到有人躺在路中間,支離破碎的機車與扭曲到看不出名堂的汽車,開車門、推擔架、戴手套與口罩,我們迅速將長背版架在受傷了人身邊,雨水迅速的佈滿我們的衣服和臉龐,陰濕的路面和微弱的燈光,讓我們幾乎看不出這傷者是否被鮮血浸透,因為叫不醒他,所以我們小心翼翼的用手脫掉他的安全帽,逐步的檢查傷勢,赫然發現身上好幾處血口,而手臂軟得像爛泥一般,是粉碎性的骨折,這老兄還著實傷得不輕,我們立刻照著標準流程施救,骨折固定術、上頸圈、長背板固定、骨折固定、抽氣組骨折固定包、包紮止血等技術再短短二、三分鐘全部用上。

旁邊的民眾吆喝著說要趕快送醫院,幾部因為視線不清楚,從我們旁邊閃過差一點撞到我們的車子,都讓我們感到焦慮不安,我們都記得,我們除非死透,不然如果受傷或全殘,都是完全沒有任何保險理賠…,擔架上了車,關起門來就是我們救護人員的天下,要是沒家屬陪同的話。有時想想,這種把交通規則與交通號誌完全當參考用的工作還真的是危險,當然也可以美其名稱之為”合法飆車”,還不用怕被測速照相拍到,享受在常規世界裡的脫序快感,當然,要是交通違規中出了車禍,報告是寫不完,錢也是完全要自己賠,沒有人會管你是不是為了急著救人,話說回來,其實我們開車還是以穩定度先決,速度次之,因為除了救護分秒必爭的急迫性之外,也要顧及傷病患的舒適度。(不過,若是非緊急勤務中開公家車,自己職業病交通違規被拍到,還是得自己去繳清罰單,這是真的,因為我去繳過了…。)

純粹愛開快車和聽到警笛就變身成緊張大師的也大有人在,不過大家別羨幕,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就是有很多平常開慣黑白車的警察和閃紅燈飛馳的消防員,在上班的時候養成了職業病,放假的時候忘了切換回來,因此車禍住院率比一般人高得多。

這次當司機的我,思緒跟車速一樣,快速的到達醫院急診室,也快速的停止,將傷者推進醫院安頓好之後,我緩緩的走出急診室,急診室前的車道,我們救護車後面的一輛轎車狂按喇叭…按照規定,醫院急診室前不能停救護車以外的車,我不屑的了瞥那輛車一眼,想:「我勒,要違規停車還大方的按救護車喇叭呀?又一個只貪圖自己方便的刁民。」我心裡不禁嘀咕,但為了避免爭吵,也知道自己還屬於年輕氣盛的那一群,自恃以前柔道與搏擊成績優異,吵了架之後一定會想打架,風雨夜只想趕快歸隊睡好覺,所以馬上調適心情將救護車前開好讓那輛車進來停放,只見下車的中年人,趕緊抱著痛苦呻吟的白髮母親下車進急診室,還不忘對我這裡頻頻點頭以示感激,可以看得出他的體能不好,跟我點頭致意的時候還差一點跌倒把自己的母親摔下去,我…突然的感覺到有些過意不去,他若要守停車規定,就一定要讓孱弱的母親淋到雨,而到這種狀況還沒叫救護車,又怎會是我假想的刁民?

我趕緊上前幫忙,幫他把老母親抱進醫院,心裡深深的為自己方才的主觀判斷的誤解自慚…。也許,這是個講法理的世界,你、我都在做一些自己覺得對的事情,但 是否我們有時候心裡要多一些憐憫,視狀況靈活應變,少一些僵硬的無情程序以及自以為對的評斷呢?看著他的孝順與辛勞,自身的那點小小辛勞突然也就微不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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