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審計部查國防機密預算,發現國防部以博勝案名義,請美方研發幻象戰機數據鏈路系統,民國九十六年九月終止研發,浪費納稅人卅六億元,金額流向不明。
正巧上月底前立委李文忠公開向馬總統喊話,表示海軍向美採購反潛機案疑點重重,而最近美國國防新聞周刊針對國軍查弊與對美軍售作業,指出美國政府有間接鼓勵貪瀆的嫌疑,顯示軍購案藉由機密與黑箱作業,所衍生之浪費及不為人知的可能弊端。
國防部每次面對軍售採購問題,一貫強調是政府對政府採購,將責任推給美方,有必要導正並呼籲重視此一問題。
軍售案只是國軍委託美軍執行採購作業,然此一政府對政府採購程序,美軍僅扮演中間人角色,不負成敗責任,即使產生爭議與問題,也不能要求賠償;失敗專案最後都以機密為由結案處理,相關之人員疏失或行政責任也都予以掩飾。
除了可以規避監督與責任外,其他最容易產生問題之癥結包括:以需求時程為由,主動要求指廠採購,犧牲掉公開競標之價格節省。另外,軍售案發價書內容簡略,真正據以執行之合約係由美軍與廠商簽訂,相關之合約內容我方無法取得,對於規格、成本與時程無法掌握,往往都是將全案經費消耗完畢後才予結案。因此,當專案產生問題時,便將責任推給廠商與美軍,再極力拖延處理,俟最後經費用畢結案時,也無從追究責任歸屬。
還有就是國軍專業人力不足,專案只能任由美方主導,試想於此心態下,如何期望如期、如質、經濟有效獲得軍備?
軍售作業不透明,除了容易產生弊端,更無法保障我方權益,希望監察院與國防部能夠以積極正面態度,徹底檢討並改進現行軍售作業程序,建議網羅具有實務經驗之專業人士,興利除弊為寶貴國防預算發揮最大效益,並展現政府肅貪防弊之決心。
【2009/08/08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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