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濫權的退役將領及夫人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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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查軍中弊案發現,意外發現五名曾任參謀總長的一級上將,包括劉和謙、羅本立、湯曜明、李傑和李天羽,每人一天竟固定使用兩輛國防部公務車,其中一輛「供夫人使用」。國防部發言人虞思祖上午出面解釋,這些座車已在6月30日陸續歸建。

【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監察委員查軍中弊案發現案外案。五名曾任參謀總長的一級上將,包括劉和謙、羅本立、湯曜明、李傑和李天羽,每人一天竟固定使用兩輛國防部公務車,其中一輛「供夫人使用」。由於嚴重違反規定,國防部已遭監委糾正。

監委余騰芳表示,查察軍中買官賣官和工程弊案時,有軍方人士檢舉國防部的車輛調派極為浮濫,退役將領也可繼續使用專車。根據國防部提供給監委「中央調度室支援備役將領公務車每日派遣紀錄表」,紀錄時間從去年一月一日到今年四月二十三日為止,總共有二十七位備役將領名列「支援」的對象;其中劉和謙等五人都享有「每日派遣兩輛車」特權,其中一部車是「供將領夫人使用」。

監委發現,所有備役將領的「支援公務車」車號和駕駛人員都固定,每天一早出調度室、晚上十點左右回營,根本就是「專車專用」,所謂「每日派遣」只是「欺上瞞下作為」。國防部還對監院表示,這種作法「有歷史背景」、「已實施多年」。

余騰芳說,國防部宣稱相關資料只保存兩年,九十七年以前的已銷毀,他相信「過去一定更嚴重」。他說,連行政院長卸任後都不能再搭公務專車,國防部的陋習很有檢討必要。

根據監委調查,備役將領配車是國產車,五名曾任總長的備役一級上將配車是三千西西,其餘二十二位備役二級上將配二千西西車子;至於「總長夫人車」,是一千六百西西。以上二十七位備役將領,包含五輛「夫人用車」,支援車三十二輛,動用專屬駕駛兵三十二人。

依據國防部規定,駕駛服勤時間為早上六時至晚上七時,即使加班,也應回營管制。僅「常務次長」等級以上官員的駕駛,可申請外宿,其他除非情況緊急,不能外宿。

不過監委稽核負責備役將領公務車勤務的「汽二中隊官兵點名簿」,發現今年一到四月共有四十七人登載「外宿」,共四百五十八次,平均每天有三位駕駛外宿。

【2009/07/24 聯合報、聯合新聞網】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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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長與上將階將領離退後,因尊重其貢獻國家之殊榮而由軍方繼續派遣座車並無不可,然應詳細律訂相關派遣作法核定後遽以執行即可,且車輛派勤仍以執行參與軍方活動或就醫為主,這些高階將領均曾擔任參謀總長職務,皆有責任在任內完成是項規定制頒,且指派專人親向擁有不符規定配車之退將委婉說明後回收車輛與駕駛,如此不但能有效管理車輛派遣與節約公帑,爾後自身離退亦能享有國家繼續照顧之美意,惟其中離職國防部長非具軍人身分,仍應遵守行政院對部會首長支援派車相關規定,至於歷任主事者不作為與苟且行事,今遭到監察院糾正並為媒體大幅報導,實在是自己害自己與辱沒軍人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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