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皇帝如此,則臣焉能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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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秦檜就必定會談到岳飛,雖然在當時,他們兩個可以說是沒有什麼交集。在宋高宗趙構即位之初,秦檜只不過個剛從金國逃回來的禮部侍郎 ( 前教育部副部長 ) 兼御史中丞 ( 監察委員 ) ,而岳飛也不過只是張俊手下的一位統制 ( 下級軍官 ) 。但是,由於命運的牽扯,他們兩個在後世的歷史記載中卻成為了生命共同體。

先是秦檜被任命為「 割地使 」前往與完顏宗弼 ( 兀朮 ) 談判,由於「割地使」這一詞充滿了屈辱的含意,當時南宋舉朝上下的官員沒有一個人願意擔任這一難堪的職務,而秦檜卻是自願擔任,這已經著實讓趙構另眼相看了。更神奇的是,秦檜居然有辦法讓氣焰燻天,不可一世的完顏兀朮願意和解 ( 當然,這跟岳飛以及韓世忠的軍事勝利也有關 ) ,這也更加深了趙構對他的信任,而終於將他擢升至宰相 ( 先是任命為參知政事,旋又擢升為右僕射中書門下同平章事,最後升為左僕射中書門下同平章事 ( 在文官制度上,左大於右 ) ) 。

而岳飛憑著其過人的軍事才能,以及由他一手訓練、建立起來,戰鬥力強大的岳家軍,更是屢建奇勳。先是用奇兵在偃城海宰了完顏兀朮所向無敵的「拐子馬」,接著他的部將楊再興又在小商橋只憑著八百人就重創了金國的十萬大軍 ( 該役宋軍八百人全部戰死,但金軍被殺了兩千餘人 ) ,讓完顏兀朮是大為驚駭,甚至一度想要放棄已佔領的黃河以南,長江以北的地區。而隨著兩人的逐步升遷,他們就已注定要鬥的至死方休。

而關於岳飛被冤殺的原因, 一般都認為是由於他力主抗金、反對議和的立場。 同時,他那時時刻刻不忘要迎回徽欽二帝的言論,更是惹毛了以宋高宗趙構為首的頑固堅持妥協投降路線的南宋最高統治集團,遂使趙構決心剷除岳飛,於是命秦檜誣陷岳飛謀反再處死,以滿足金國方面「 必殺飛,始可和 」的蠻橫要求。

趙構、秦檜遂冒天下之大不韙,將屠刀砍向戰功卓著、赤膽忠心的岳飛。這個說法表面上看來很有道理,但似乎並不全面。岳飛的悲劇,除了上述整體政治環境的原因之外,另有更深一層的原因。其一是他在更早之前便無意中捲入了朝廷內部的複雜關係,出於公心仗義執言而觸犯趙構本人的利益,從而使其對岳飛產生猜忌、嫉恨,種下冤殺功臣的禍根。其二就是中國封建官場當中,歷朝歷代都一直在重演的,嫉賢妒能、打擊異己的險惡氛圍。於是導致岳飛成為宵小之徒蓄意陷害的對象,終於釀成中國歷史上最悲痛冤獄之一的「 風波亭冤獄 」。

眾所皆知,宋代自宋太祖趙匡胤利用後周世宗郭榮新喪及第三任帝郭宗訓孤兒寡母好欺的機會,自編自導了「陳橋驛兵變」,「黃袍加身」開國以來,鑑於唐末及五代十國時期籓鎮宿將擅權以致江山易手的教訓,一直把防範武將及大臣專權干政作為國家既定方針的最高指導原則[註] 。

岳飛作為統帥一支雄師 ( 就是他一手訓練、建立起來的岳家軍 ) 的方面大員,自然要成為趙構防範的主要對象。如果岳飛功勞不那麼大,才幹不那麼高,就像 劉光世、張俊 之流庸庸碌碌,無所作為,則朝廷尚可以有幾分放心;又或者岳飛性格如果不那麼的剛直、坦率,對朝廷事務噤若寒蟬、言不及義,就像 韓世忠 那樣明哲保身,得過且過,朝廷亦至少不會如此之快就啟動殺機。然而岳飛偏偏是一個血性漢子,心直口快,對自己認準正確的事情非發言不可,這就直接觸犯了趙構的禁忌,那大禍臨頭也就無可避免了。

其實應該說,岳飛秉公議事、仗義執言的性格是一以貫之的。早在他還是一個下級軍官時,就已經在這方面的原因而遭受過打擊。宋高宗趙構初即位時,年僅 24 歲、身為區區一個統制的岳飛就不顧位卑言輕之嫌而上書趙構,反對南逃,力主北上抗金,他說:「 臣願陛下乘敵穴未固,親率六軍北渡,則將士作氣,中原可復。 」奏章觸怒了趙構和朝中的妥協派大臣,憤懣惱怒之餘,他們給岳飛扣上了「 小臣越職,非所宜言 」的罪名,革去了岳飛的官職。

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岳飛秉公言事的個性並未隨著歲月的流逝而改變。遇有他認為正確的意見,他仍然是會坦率表達。這樣一來,趙構對他的猜忌便越來越重,悲劇的發生也就很難避免了。

這其中有一件事尤其讓趙構大為反感,使他內心深處斷定岳飛為「反側之子」,有「不臣之心」。 當時趙構因自己無子嗣而立堂侄趙伯宗 ( 即後來的宋孝宗 ) 為太子。金國方面為了挑動南宋朝廷內部的矛盾,表示要送欽宗趙桓之子趙靖回臨安,企圖在南宋皇位的繼承問題上煽動不和,製造風波。 而岳飛對趙伯宗的人品能力是有所了解的,認為他是一位合格的皇位繼承人,所以 主張維持趙伯宗的繼承人地位,拒迎趙靖。為了表達自己的這個主張,他決定給趙構上奏章。這時,有位名叫薛弼的大臣建議他放棄這種做法。他向岳飛指出,朝廷向來對武將就存有戒心,雖說你是出於公心而提自己的看法,但客觀上卻會使朝廷對你產生猜忌,所以還是不去捅這個馬蜂窩為好。然而岳飛認為自己完全是出於公心言事,是為朝廷的前途著想,盡忠盡職,並無不可。於是仍然堅持在上朝時提出自己的觀點。事情的發展果然不出薛弼所料。當岳飛對趙構談及拒迎趙靖、仍立趙伯宗為太子的意見時,趙構的臉色頓時陰沉下來,他忍住怒氣聽完岳飛的陳述後,當下即給予岳飛以嚴重警告:「你的意見雖說是出於忠心,但武臣不得干預朝政,乃是祖制,今後決不允許你再在這類問題上發表看法」。說完便拂袖離去。事後趙構又讓薛弼轉達他對岳飛的警告: 不得妄議朝政。同時派宰相趙鼎多次向岳飛傳達類似的訓誡。 大概從這個時候起, 趙構對岳飛的猜忌之心便急劇膨脹起來,認定岳飛頭上長有反骨,絕對不可信任。 這樣的誤解日復一日加深,到最後終於通過“和戰”的爭論事件的渠道而全面爆發出來。

岳飛之死的又一個深層的原因,在於專制政治的扼殺人才機制。自古以來,許多功臣勛將遭誣陷、迫害,有一個重要的因素不可忽視:那就是,一些人品齷齪、性情邪惡的同僚出於各種陰暗心理、卑劣動機,然後再秉承專制君主的旨意,名正言順得在那裡興風作浪,借刀殺人。這種例子在中國歷史上太多太多了。

這裡要提到另一段題外話;雖說是題外話,但這正是造成岳飛悲劇的真正主因。

酷吏酷刑以及冤獄,是中國歷史上一種常態的現像 ( 也是中華文化中的一項污點以及恥辱 ) ,因為它是統治者用來剷除政敵、打擊異己以及統治臣下的手段權術,沒有它,高高在上的統治階層根本吃不好、睡不穩。

漢武帝時有一酷吏杜周,他審理裁決案件,完全是靠揣摩上意而不是依照法令規章,當時就有人向他提出質疑,認為如此則國家法度的尊嚴將置於何地,他回答:「法令規章都是君主們制定的,以前的君主認為哪些標準是對的,就將它制定為法律,今天的君主認為哪些標準是對的,又將它制定為法律,我們連是非對錯的標準是什麼都不清楚,又怎能相信法律。」從這段話中,我們就可以知道, 在中國傳統的法律觀念中是完全缺乏人權思想的,「法律」只不過是政治的延伸和工具罷了。 儒家禮教傳統的觀念中「禮不下平民,刑不上大夫」,刑罰只是專為平民而設的,不可用來對付士大夫。

比杜周稍晚的路溫舒 ( 他曾在廷尉 ( 司法部 ) 擔任過低級的廷尉使 ( 總務官 ) ) 就曾向漢宣帝上書指出冤獄問題的根源在於口供主義。他在奏章上說:「 人的本性是安樂時願意活下去,痛苦時但求早死。在苦刑拷打之下,要什麼口供就會有什麼口供,因為人犯不能忍受苦刑的痛苦,只想早點求得解脫,問案人員就利用這種心理,將人犯的回答導引到法律規章的罪證之上,然後再利用種種方法,將口供鍛鍊修改,使其一字一句,都與罪狀完美契合,然後作為呈堂證供,即令是上帝看到,也會覺得這個人犯罪大惡極,死有餘辜,因為陷害人犯的,都是法律專家,所顯示出來的罪證太明顯了。 」路溫舒的這份奏章可以說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爭取人權的呼聲,雖然很溫和、很微弱,而且又沒有收到任何的效果。

好了,我們言歸正傳,岳飛的同僚張俊將軍,就正是在岳飛冤獄案中扮演這類人品齷齪、性情邪惡的同僚如此跳樑小丑的代表角色。

從史實的記載來看,張俊在岳飛冤獄中的確扮演了一個極不光彩的角色。是他秉承趙構、秦檜的旨意,有意自解兵權,出任虛職樞密使 ( 國防部長 ) ,從而脅迫岳飛解除兵權,出任無實權的樞密副使 ( 國防部副部長 ) ,使其「痛飲黃龍」、收復中原的凌雲壯志付諸東流。於是他編造了岳飛在淮西戰役中違抗聖旨、逗留不進的彌天大謊,使趙構之流找到了藉口,罷免了岳飛的樞密副使之職。但他又處心積慮的要把岳家軍徹底摧毀,要置岳飛於死地,於是又暗中在岳飛的部將中物色能告發岳飛的奸徒,推出貪昧良心的副統制王俊、都統制王貴充當首告,幫助其炮製《 告首狀 》,誣告岳飛最倚重的部將張憲要領兵到襄陽謀反,並把岳飛牽涉於其中。也是他故意昧著良心判定王俊《告首狀 》中所述一切屬實,逼張憲自誣「欲劫諸軍為亂」,並親自偽造所謂的張憲「口供」,將張憲、岳雲一同押解到臨安的大理獄 ( 最高法院 ) 中,接著又向岳飛本人伸出魔掌,將捏造的案情上達「天聽」,終於釀成慘絕人寰的冤獄悲劇。

正因為張俊秉承趙構等人的罪惡旨意,鞍前馬後來回奔波,做了大量基礎性的前期工作,一手策劃了所謂的「岳飛伙同其子岳雲、部將張憲陰謀叛逆」的案件,趙構、秦檜才能順水推舟,製造出英雄蒙難、千古同悲的「風波亭奇冤」。由此可見,張俊是趙構、秦檜迫害忠臣、自毀長城的罪惡行徑中的主要幫兇,說他是岳飛冤案的「始作俑者」亦不為過!

張俊誣陷迫害岳飛,這固然有他個人品質卑劣的因素,但真正的病根還是得到中國的傳統政治中去尋找。中國傳統政治中有一個很大的弊端,就是提倡普遍平庸,反對個別冒尖。正所謂「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堆高於岸,流必湍之;人出於眾,讒必隨之 」,指的正是這種現象。

從這個角度來考察張俊陷害岳飛的行為,其初衷動機或許也能夠比較理解了。張俊資歷比岳飛老,地位比岳飛高,可是軍事才能卻遠遜於岳飛,戰功也無法跟岳飛比擬。這樣,自己的威望自然一天天不如岳飛,長此以往,可能會連帶自己與岳飛的官爵地位互換位置。眼見岳飛「風風火火闖九州」,而自己老牛破車,風光不再,成了「遲暮的美人」,這如何不讓人妒火中燒,怨氣填胸,「是可忍,孰不可忍」。要使自己擺脫這種尷尬的境地,維繫住自己既得的利益,最佳的出路便是把競爭對手打下去,從根本上消除這方面的威脅。而打擊競爭對手的主要途徑,則莫優於借助朝廷的力量,利用天子的好惡。於是乎,他心甘情願地充當了趙構、秦檜等人的幫兇,成了十足的奸角。

一方面是直言不諱,使得趙構萌發內心深處的殺機;另一方面則是功蓋天下,害得張俊之徒顏面盡失,無地自容,如此這般,岳飛焉得不死!

[ 註 ] 這個指導原則,使的宋朝政府除了努力防止臣下專權叛變之外,其他什麼事也做不成。從宋帝國在對遼國與西夏戰爭的幾乎每戰必敗,只能靠著納幣來換取和平,就可以看出宋政府它寧願剝削自己人民的血汗錢去奉獻給外國,也不願意自己有一支真正能作戰的武力。放眼看今天的台灣政府,其國防政策與昔日的南宋無異,也都寧可剝削自己人民的血汗錢去奉獻給外國,購買不適當與無用的武器裝備,也不想要自行設計製造武器。

文編輯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022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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