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推廣消防常識、加強民眾防火警覺,並建立民眾正確山林田野引火觀念,使民眾能做好防火措施,減少各墓地及山林田野火災發生。
宣導重點:清明節掃墓期間,應灌輸民眾於燃燒冥紙、雜草、燃放鞭炮時,要確實熄滅餘燼,預防各墓地及山林田野火災發生。
實施日期:自 96 年 3 月 25 日 起至 4 月 6 日 止 , 為期 12 天。
實施構想:清明節期間民眾登山掃墓、燃燒冥紙及燃放鞭炮,稍一不慎,極易引起火災,故於主要墓地派人車警戒並分發防火宣導單及水袋供民眾使用,以預林野火災發生。
執行方式:1.分隊事先協調所鎮公所民政單位清除各公墓周圍雜草,以避免林野火災之發生,另請清潔隊在各公墓設置垃圾車,以配合垃圾及水袋回收,以確保環境整潔。
2.事先協調所輨各級學校,請教師加強對學生宣導注意防火安全,並轉告家長備水上山掃墓以熄滅餘燼,預防林野火災發生。
3.局製作之清明節防火宣導短片錄影帶,協調輨內地方有線電台、廣播電台、新聞報章媒體配合宣導。
4.配合輨區分隊每日派2位姊妹全面實施林野火災防範宣導,並散發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