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好硬筆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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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題目我必須先承認下得很爛。一來我不認為自己算得上什麼高手,只是寫字較端正一點點(關乎職業道德),二來怎麼樣的硬筆字才算是「好」,我想還有得爭。下這個題目的原因是因為比較容易被Google到,可以騙多一點人來這個網站……

要談寫字的方法之前,我們必須先搞清楚一個問題:怎樣算是好的硬筆字?這類問題其實在很多人氣極高的論壇都被拿來討論過,而展示的作品五花八門,差異之大不可以道里計。(參考連結: 男生還算OK的字@Mobile01 站上有人寫字的字體像這樣嗎@PCDVD )看過這些論壇,我們可以發現一件事:有些人覺得好看的字,你不一定同意;但有些人寫出來的字,能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因此,有某一個典型,被大眾的接受度最高,這種情況就是人們口中所謂「好看的字」。

現在的我並不認為有什麼字是「不好看」的。一個人的字跡由他的生命歷程慢慢形塑,可能隨時都在改變。一群表現個人想法、經歷,還有當時肌肉狀況的痕 跡組合成所謂的字跡,因此每個寫字的過程都是獨一無二的,這種近乎藝術的過程,不該以美醜來評斷。在我的認知裡,所謂的不好看,其實是背離了大眾可以接受 的典型,而非字體本身當真醜惡。

好了,開始分享我的經驗吧,一個把字體接近大眾接受度高典型的經驗。

當年我年紀還小,大概是小國一到國二之間,穿著黃西田短褲滿臉愚鈍之氣那個年紀。那時候我的字不太起眼,甚至可以說醜,週記曾被老師批過丙下,形容 得也極狠:像豬啃的。某一天我決定痛改前非,於是由週記著手,開始練字。準備數張白紙,先在紙上寫出同一個字的很多種寫法,哪怕只是其中一橫長一點或短一 點,都多方嘗試。寫出滿意的字後再轉移到週記上,由此週而復始,寫完一篇週記可以從下午兩點折騰到晚上十點。這樣的做法只進行了一段時間,我就看到了週記 上的紅字成了甲上。

到今天來看這種練法,只能說是瞎貓碰到死耗子,讓我給矇對了。表面上看起來這種練法最蠢,但實際上這可能是最有效率的練法之一。中文字的組成雖然千 變萬化,但也就那幾百個部首或字形的排列組合。花上半小時專心練習一個「好」字,以後碰到女字旁或子字旁的字,像是婷、如、仔、籽,至少你有一半是寫得 漂亮的。 幾百個字根拆開來練是市面上字帖常見的作法,但把字完整的寫成一個來練習還可以學怎麼安排它們的相互關係,自己推敲過程中摸索而得的結果也比照著範本硬練 更不容易忘記。

照著這個方法,用不了多久時間,就會有一手上得了檯面的字。我從國中起一直持續參加作文比賽,字體未改之前怎麼比都是佳作,改了之後第一次比賽就是 全校第一名(事實上文章並沒有寫得較好)。 不只作文比賽,這個社會給字體好看的人過多的優惠,因此把自己的字練漂亮即使以投資的眼光來看也十分合算。

在推敲的過程中,經常會發生某個字怎麼寫都不滿意的情況。這個時候,可以參考一下同學或朋友,甚至是書法名家怎麼寫這個字,通常會有突破。這樣做要 記得多看,老是學同一個人的字,會變成那人的複製品,多學幾個寫法雖然較難統整 ,一但被整合就會變成自己的特色。我認為寫字的終極目標是寫出個人特色,讓人一看就知道這是誰的手筆,卻又無法嫌它醜陋,那才是真正的精。

方法講完了,接著談結構。中文字的外型雖說是方塊字,但事實上最讓人接受的典型卻是梯形的字體,垂直且左矮右高。因此垂直的筆畫要夠直,寫起來才挺,水平的筆畫卻可以稍微曲斜,個人的字跡幾乎都會往右上微微翹起。

最後是工具。除了鋼筆,鉛筆也是個利器。練字的過程我多用鋼筆,鋼筆拿筆姿勢不標準就很難寫,可強迫自己矯正;控制不好力道,墨水濡散開來幾乎字體 就全毀,可訓練專注度和腕力。抄寫目標可以古代經典為主,只要寫錯一個字就整篇重來,讓自己沈住氣。我參加作文比賽從不帶修正液,因為這樣訓練下來寫錯字 的機會變得很小。

好累,有些沒談到的以後有機會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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