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小妹妹由陳總統特令空軍C一三○載運到台北三總就醫,再次凸顯政府領導階層只見樹不見林的偏頗指令,也破壞了好不容易才建立起來的制度,誤導了大多數人的認知,妨礙了政府爾後的正常運作。
衛生署的作法沒錯,空中轉診是緊急醫療救護體系的一環,在緊急醫療救護法裡,對於病人該送到哪一家醫院,有一定的規定,它規定危急的病人應送到最近的區域級以上醫院,普通的病人則送到最近的責任醫院,規定的用意當然是著眼於資源的適當利用。如果要將病人送到太遠,則下一個危急的病人將無車可用,豈不誤了病人的生命?
可是現實社會裡,卻不乏違反規定者,乃因民眾的不了解,及救護人員的宅心仁厚,常送到家屬指定的地方,此乃習以為常的習慣性違法行為。
尤其,空中運送影響的層面,還牽涉到全機人員安全的問題。故制度上對直升機運送有嚴格規定,也必須有審核的機制,而且如果符合直升機運送的條件,也以送到最近有能力的醫院為原則,這些規定都是專家所訂定且行之有年。
另一習慣性違法事件,就是救護車亂鳴警鳴器,不僅干擾沿途居民的生活安寧,還會危害到車內的病人。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只有危急的病人才能使用警鳴器及使用特權開車。
根據統計,打一一九的個案只有百分之十屬於危急的個案,然而我們日常生活看到在路上跑的救護車,幾乎每一部車都在使用警鳴器及使用特權開車。換句話說,路上百分之九十的救護車使用警鳴器的狀態都是違法的。希望民眾能了解正確的行車態度,也希望開救護車的朋友克制一下自己。
【2007/07/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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