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銀髮族要安享退休生活最常面臨的是醫療開銷的問題,不少退休族會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但這類理賠爭議不斷,因為保險公司堅持要正本才能理賠,保戶即使向兩家公司投保,也只能獲得一家理賠。金管會決定,未來民眾投保時,如果已經告知有重複投保情況,一旦保險公司仍同意承保,就不得拒絕理賠。
金管會這項新決定,對保戶而言是遲來的正義。以後保險公司承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時,不能再有「招攬時爽快,理賠時推託」的情況。這項新規定將於10月1日起開始實施。
金管會是在本月20日發布「傷害險保單示範條款」與「旅平險保單示範條款」的修正案,在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金的部分,有大幅的變動。
金管會表示,民眾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過去申請理賠金時,保險公司規定一定檢附收據正本才能給付保險金,不接受影本、抄本或謄本。如果民眾投保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就拿不到第二家保險公司的理賠金:如果向一家保險公司購買兩張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一張給付理賠金,另一張就不給付。
金管會指出,過去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糾紛很多,大多數保戶申訴內容都是,保險公司明明已經收了保費,為何還以「一定要收據正本」為由拒絕理賠,根本就是白白收民眾保費。
這項新規定是:如果保險公司不接受影本、抄本或謄本等,必須要有兩大處理原則,第一、民眾投保時,一旦告知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保險公司知道了卻仍願意承保,未來發生事故,即使其他保險公司已經理賠,也必須負擔給付責任。
第二,同一保險公司如果賣給同一保戶兩張以上的醫療保險,保戶發生事故,兩張保單都要理賠,不能一張理賠,一張不賠。
金管會表示,未來保險公司必須在要保書上說清楚實支實付型醫療險的理賠原則,且必須設計保戶告知的欄位,讓保戶打勾、簽名,以減少消費糾紛。
針對金管會這項新規定,保險業的反應不一。有業者說,這樣做應該比較公平,理賠糾紛也會減少。
但有業者表示,實支實付型醫療險應該是一種損害填補原則,保戶實際上花多少,保險公司就理賠多少。如果保戶可以無限制地向多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可能會造成保險資源濫用的問題,也會有道德風險,出現不肖保戶靠著住院來賺錢。 【2006/07/24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