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症 壽險醫療險拒保]

  • Share this:

【記者陳芝艷、洪凱音╱台北報導】

嚴重威脅民眾健康的憂鬱症,對獲利為目的的商業保險來說,多列為拒保對象。不過,保險公司澄清,商業保險為憂鬱症設下的門檻,並非所有各案都適用,不妨「誠實」告知、進一步醫療診斷,投保有更多勝算。 window.googletag = window.googletag || {cmd: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efineSlot('/22590772197/pc_textbottom', [1, 1], 'div-gpt-ad-1639353180888-0').addService(googletag.pubads()); googletag.pubads().enableSingleRequest(); googletag.enableServices(); }); googletag.cmd.push(function() { googletag.display('div-gpt-ad-1639353180888-0'); });

台灣人壽表示,現代人生活壓力大,很多人都有適應期引發的憂鬱現象,輕微憂鬱並不會遭保險公司拒於門外,保險公司透過投保前的健康調查表、體檢資料,若評估患憂鬱症太過嚴重,才會拒絕承保。一般來說,拒絕承保的商品包括長期壽險、醫療險等。

另外,佳迪福保險表示,即使曾經患有憂鬱症的病患,只要最後就醫紀錄已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即以通案處理,拒絕投保的機率大大降低。

不少人礙於面子,不敢向保險公司坦承。保險公司表示,只要有就醫紀錄卻未誠實告知,「就等於是帶病投保」,若未來出險或就醫而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可拒絕理賠,被保險人繳了保費卻得不到保障,等於賠了夫人又折兵。

不過,1年期的意外險,則未將憂鬱症列為特別不保對象,主管解釋,意外險本來就將「自殺」列為除外不保項目,憂鬱症患者自然不能例外。

主管坦承,憂鬱症間接引發的意外風險的確較高,例如,心情不好半夜到郊外散心,不幸引發車禍意外,因此,憂鬱症患者保額自然有所限制,保額以不得超過200萬元為限。 【2006/08/23 經濟日報】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