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鳳技術學院.推廣教育.消防學系台中學分班 - 招生簡章
一、開班依據:
依教育部專科學校及大學推廣教育實施辦法及本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開班班別:
吳鳳技術學院 消防學系
台中學分班
三、招生人數:
各班以招收二十五名為開班原則,且以五十名為額滿人數 。
四、招生日期:
自 即 日起,至達到招生下限以上。( 請先預約報名以利統計人數 )
五、上課時間:
每週六、日上課(課程分配請參各班公告課表或函索參考課表)
六、開課期間:
達到招生下限後一週內起(上課時數約 18 週) ( 每學分 18 堂課 ) ( 每半天 5 堂課 )
七、報名資格:
凡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或具同等學力者)。
八、修習學分班之優點:
(一)高中 ( 職 ) 畢業生,於考取本校消防學系後,可依相關規定取得 二專同等資格 ,直接
進入本校消防系二技就讀 。
(二) 學分班之學員,於考取本校消防學系後,已修習之學分得 依相關規定 抵免 二技、
四技或在職專班(擬開辦中) 應修學分 。
(三)本校 消防系畢業後 可至 本校 (擬開辦中) 或 警大消防科學研究所 深造 。
(四) 非考選部認定得直接報考『 消防設備師 』科系之大專畢業生,可於修習相關學分後
依據考選部頒布之報考資格相關規定抵免學分,直接取得消防設備師應考資格。
(五)有助於『 消防實務工作二年 』之認定,於考取消防設備師(士)後得依相關規定申
請認定。(內政部 86.2.13 台( 86 )內消字第 8676021 號函)
九、成績考核:
學員修習期滿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授予學分證明書,但缺課時數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或
成績不及格者,則不予發放。
十、注意事項:
(一)學員於報名註冊繳費後,因重大疾病(以公立醫院診斷證明書為認定基準)等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就讀者,得辦理延期就讀。
(二)學員於 註冊繳費後開課前無法就讀 者,得申請 退還所繳學費之七成 , 實際上課未達全
期三分之一者得申請退費半數 ,已達 三分之一者不得申請退費 。
(三)若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確定無法開班時,已繳學費者,以無息全額退費。
十一、開課科目: (各學期均開授 A 、 B 、 C 班別,授課科目如下)
台中學分班 ( 唯人數需達 25 人全修之開課下限 )
A 班:
消防法規(三學分)
火災學(三學分)
避難系統設計(三學分)
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三學分)
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三學分)
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三學分)
B 班:
火災原因調查與鑑定 (三學分)
消防機械 (三學分)
防火構造 (三學分)
消防水力學 (三學分)
消防化學 (三學分)
防火管理 (三學分)
C 班:
公共危險物品安全設備設計 (三學分)
消防安全工程設計(三學分)
消防學(二學分)
工程經濟 (二學分)
電工學(二學分)
風險危害評估 (二學分)
火災動力學(二學分)
危險物品管理(二學分)
十二、收費標準:
每學分貳仟元整,各科學分數如上附註,單科修習費用為新台幣肆 ~ 陸仟元整。前揭費用僅為學分修習費,不包含書籍講義及影印費用。
十三、招生窗口:
(一)本次招生採單一窗口( 台中消防學分班 )報名,惟各地學員倘遇教、學務等問題除可向本校推廣教育中心洽詢外,亦可聯繫洽詢本班班主任或承辦人員。
(二) 聯絡窗口 :
1 、台中學分班:
( 1 )聯絡電話:( 04 ) 2206-9989
( 2 )聯絡傳真:( 04 ) 2206-8898
( 3 )聯絡地址:台中市 404 民權路 539 號
( 4 )電郵地址: [email protected]
( 5 )承辦人員:
台中學分班 班主任:詹鈞皓 副班主任:陳春甫、劉博文
(三)學校及公協會資訊網站
1 、吳鳳技術學院網址: http://www.wfc.edu.tw
2 、台灣省暨台中市消防設備師公協會網址: http://www.CFEA.org.tw
十四、報名方式暨繳費步驟:
(一) 至各地郵局或銀行匯款至以下帳號: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 - 嘉義分行 戶名:吳鳳技術學院 帳號: 680-12-07525-5
(請於 存款人欄 註明學生姓名、 班別 (請填具『○○學分班』) 、電話、地址)
(二) 於完成上述繳費程序後,請逕將下列資料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繳至:
『 台中學分班 』 - 台中市 40466 北區民權路 539 號
1. 存款憑條收據影本(正本收據請留存備查)。
2. 聯合招生報名表(另行來函索取)。
請妥善填寫後先行傳真至( 04 ) 2206-8898 ,再併其他資料郵寄或親送。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4. 學歷證明影本。
5. 兩吋照片 3 張。 ( 舊生 2 張 )
十五、 本系設立宗旨:
隨著經濟及社會環境不斷演變,人們對舒適與安全的要求更加講究,本校特別成
立『消防學系』,以符合時代的變遷及社會之潮流。規劃此系之目的,係以因應目前及
未來消防專業人員需求為考量,培育消防專業技術人才為目標,以提供國內消防安全、
保險、災害防救、保全、公共安全 ... 等業界所需專業人力,期待能為未來消防產業界,
培養具高度專業化之消防專業人才,並提供在職人員再進修之管道及作為職場晉升之
跳板。
十六、教育特色:
本系不但各種消防設備齊全,所有實習實驗用系統設備完整,師資更是網羅目前
國內消防界翹楚,教學上理論與實務並重,並與國內各縣市消防局、各大消防工程公
司建教合作,學生均能學以致用,畢業後絕無失業之虞。
十七、課程規劃:
(一) 理論課程:
包括消防所需各種基礎理論,如:消防法規、火災學、電工學、 消防工程材料
科學 、消防戰技戰術與勤務等,授與學生理論知識。
(二) 實務課程:
消防水系統設計、消防化學系統設計、消防警報系統設計及避難系統設計等,
令學生學得各項專業技術。
(三) 校外實習:
本系與內政部消防署、直轄市消防局、縣市消防局及消防相關設備廠商等預訂
辦理建教合作,提供本系學生實習、工廠參觀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