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 97 年 1 月 3 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附表,增設類科並修正部份類科應試科目題型及考試時間。高考三級增設消防技術類科,普考增設消防技術類科。 考試院張秘書長俊彥表示,現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於民國 94 年 11 月 1 日修正發布,實施 2 年以來,常有用人機關建議增設類科以應業務需要,因此本次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附表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重點如下: 一、增設應試類科: (一)高考三級考試:增設消防技術類科。 (二)普通考試:增設消防技術類科。 二、修正應試科目:<以下僅供參考>
高考應考普通科目為: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 60% ,公文、測驗各占 20% ,考試時間 2 小時。 ※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計 50 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及試題數,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 30% (各 15 題,每題 2 分),英文占 40% ( 20 題,每題 2 分),考試時間 1 小時。 應考科目前端有 「 ◎ 」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各占 50% ),專業科目前端有「 ※ 」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高考應考專業科目 : 三、消防法規 四、火災學 五、消防安全設備設計與檢修 六、危險物品管理 七、災害防救計畫與應變 八、消防學
普考應考普通科目為: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 60% ,公文、測驗各占 20% ,考試時間 2 小時。 ※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計 50 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及試題數,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 30% (各 15 題,每題 2 分),英文占 40% ( 20 題,每題 2 分),考試時間 1 小時。 應考科目前端有 「 ◎ 」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各占 50% ),專業科目前端有「 ※ 」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採申論式試題。 普考應考專業科目 : 三、消防法規概要 四、火災學概要 五、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六、消防戰技概要(包括災害防救計畫、應變與救護)
97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
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97 年 6 月 21 日 至 6 月 23 日
97 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
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97 年 12 月 6 日 至 12 月 8 日
97 年公務人員四等特種考試基層消防警察人員考試
97 年 1 月 26 日 至 1 月 27 日
97 年公務人員三等及四等特種考試基層消防警察人員考試
97 年 6 月 28 日 至 6 月 30 日
97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 增列消防技術類科職缺 )
97 年 7 月 11 日 至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