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管制 工業住宅S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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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城鄉局新聞稿 1 00 .08. 1 5

新北市政府管制 工業住宅 S T O P

【新北市訊】為解決目前坊間業者掛羊頭賣狗肉,推出「工業住宅」誤導消費者的情形,新北市政府藉此次升格的契機,訂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草案,將工業區申請 辦公空間 的比例由原本 50% 降為 3 0% ,並規範各項商業使用總面積不得超過單一建築基地總面積 1 0% ,加上廁所集中設置的規定,可以大大避免違規「工業住宅」的產生,對民眾住的品質和安全更有保障。

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科科長許仁成說,民間所謂的「工業住宅」,在新北市最多,起因是業者根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1 8 條有關乙種工業區的使用規定,以其中「一般商業設施」的「一般事務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一般零售業、一般服務業及餐飲業」等用途推出建案,蓋了以後卻當一般住宅來販售。

由於工業住宅因建蔽率和容積率都較高,所以蓋出來的戶數通常也比較多,因此形成棟距較近、社區內的公設及綠地較少、居住的隱私性較低,且周邊環境可能還是以工業區為主,環境品質不佳,其他如 貸款 成數偏低、轉手出脫較難,消費者常因法令不熟悉造成之後消費上的糾紛以及權益上的損失,也因違規使用而觸法,如果民眾住在這種「工業住宅」被檢舉,可能會被拆掉隔間。為解決此一問題,新北市政府透過修法降低一般商業設施申請比例及規範單一建築基地申請比例,一方面避免違規使用,另一方面也避免因違規使用「先搶先贏」造成工業區真正消費、服務等需求無法申請,阻礙工業區多元化及產業升級發展。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表示,新北市近年都市發展形態已從傳統的點狀發展進至面狀發展,都市計畫執行更為複雜,傳統的管制體制已無法適用,而在全球化趨勢下,都市在區域發展的角色更形重要,故都市計畫的執行也要更改,以前各縣市均依內政部訂定的「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規定進行管制,無法確實反映各縣都市發展的特色,這就是為何藉由升格為「新北市」,需訂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的原因。

這次訂定也考量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為降低部份業別對居住安寧的影響,對於撞球場及汽機車修理業等均增加申請面積以及需面臨 1 2 公尺 以上道路的限制,並考量飲酒店業營業樣態繁多,且飲酒店業的經營時間常常都在晚間休息時段,將飲酒店業明定為住宅區內不得設置的項目,以保障新北市市民居住的安全。

另外,草案也調降建蔽率、提高建築基地透水率,以增進都市環境品質,對取得綠建築之基地,給予 6 % 到 1 0% 的容積獎勵,並訂定建築基地應留設雨水貯留及滯洪設施等規定,以促進都市土地作有秩序發展,讓多數民眾擁有更優質的生活環境品質,並引導都市永續的發展。這個草案內容已刊登於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公告資訊 ) 及本府電子法規資料庫網站 ( http://web.law.ntpc.gov.tw ) 的「法規草案」網頁,歡迎各界人士提供寶貴意見。

資訊提供:都市計畫科 李擇仁 電話: 2 9 6 0- 3 4 5 6 轉 7 1 2 5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劉英純 電話: 2 9 6 0- 3 4 5 6 轉 7 0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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