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眷屬健保費補助在1月31日實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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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6年01月30日 星期二

就業保險法已修正通過,新增補助勞保失業勞工眷屬健保費,可望今天由總統公布,行政院勞委會預定一月三十一日實施,每年約有七萬多個失業勞工家庭受惠。 勞委會已在一月二十五日配合修正通過「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預估每年有七萬多個家庭可受惠,所需經費約新台幣兩億元,這項措施可減少失業勞工負擔,安定其家庭經濟生活,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 勞委會說,現行就業保險法第十條雖已對失業者的健保費負擔提供補助,但僅限於失業者本人,為考量失業者收入中斷,如繳不出其眷屬的健保費,將影響其眷屬的健康保護,新修正的就保法對失業勞工家庭的照顧,有更實際的幫助。 另為簡化申請作業,勞委會於辦法中明定,民眾不必額外提出申請,由勞保局與健保局直接作資料的勾稽,勞保局將自動就失業勞工領取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其本人與眷屬參加健保自付部分的保險費,撥款給健保局,凡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失業勞工,其眷屬二月份以後應自付部分的健保費都可獲得補助。 如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末日為一月三十一日,其眷屬一月份應自付部分的健保費也可獲得補助。

資料來源:全國就業網 http://www.ejob.gov.tw/app1_post.php?cat=app1_news&seqno=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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