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冷氣團一波波來襲,泡湯成為民眾「避寒」的最愛,但如果泡過頭暴斃,不能叫做「意外」,意外險並不理賠。壽險公司理賠部門表示,有心血管疾病的民眾,最好避免泡太熱或太久的溫泉。
「意外險」在國內已經相當普及,因為保費便宜,大多數民眾都有購買。但意外險的理賠爭議卻特別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保戶認定的「意外事故」,與保險公司定義的不同。
依據意外險示範條款,意外是「非由疾病引起的意外傷害事故」,壽險公司說,必須注意兩點,第一,非疾病引起;第二,有意外傷害事故。如果因為原本的疾病導致意外,就不理賠。
民眾泡湯泡太久而暴斃,壽險公司竟然不賠,民眾家屬憤而告上法院,但法院卻判決這家壽險公司勝訴。據了解,法院判決壽險公司勝訴的理由,是因為保護先前有心臟病、高血壓病史,最後在泡湯時昏倒。法院認定,民眾是因為洗溫泉導致心臟病發作。因此,最後的死因是心臟病,不是意外。
壽險業理賠部主管表示,每個法官對於泡湯暴斃是否屬於意外,有不同的認定。上述案例是因為保戶有高血壓、心臟病的病史。但如果是一個健康的人,泡湯時突然暴斃,是否屬於意外事故,不同的法官有不同的解讀。
業者表示,保險公司在理賠時,會依據法醫相驗時所寫的最後死亡原因來判讀,泡湯暴斃的原因,大多數是因為泡太久、太熱,導致心肺功能衰竭。泡溫泉只是導致心肺衰竭的結果,因此,算是疾病身故。壽險可以理賠,但意外險則不理賠。
除了泡湯之外,在天冷的情況下,也有很多人在自家浴室泡熱水澡,保險公司也曾遇到保戶在浴缸裡昏倒,造成溺斃的情況。到底算不算是「意外事故」,也必須要看法醫最後的認定。基本上,壽險公司多半不會認為是溺斃,意外險多半不會理賠。
【2007/01/25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