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
岳翁何必棄書生 指腹為婚結訂盟
義重節高相守望 一團玉潔合冰清
【白 話】
書生潘必正與官宦之女陳嬌蓮(道姑陳妙常),從小指腹為婚,倆人節高義重,信守承諾,相互扶持;對愛情忠貞不二,清澈如水,潔白如玉,有情人終成眷屬。《玉簪記》一文中所述∣玉簪「玲瓏剔透,形制典雅,配帶出家道姑身上,正像陳妙常自況「果然是冰清玉潤」。
【籤詩斷吉凶】
春:舉人潘必正赴京會試落第,故曰棄書生。就是堅守本業就好
,不必換來換去。保守本業,不可一山望一山高。
夏:事情早已決定,信守承諾,終成連理。凡事守信用,必能成功。吉
秋:重義守節,相互扶持,相親相愛。不要斤斤計較。吉
冬:人品高尚、純潔,做事光明磊落。一團和氣,有情人終成佳偶。凡事成也。(此籤若以岳飛 論,容易犯小人,結局也不佳。如以潘必正論則不同,雖少顛沛流離,結局是完滿成功的。)
【評 論】
古代習俗指腹為婚,及長雙方重義守節,信守承諾,結成連理,此乃誠信也,玉潔冰清,終有好的結果。兩個有情人終成眷屬,閤家團圓的絕好結局。以婚姻來論,是不錯之籤。
按籤詩選用人物故事 【潘必正 戀陳姑 】
書生潘必正與官宦之女陳嬌蓮是指腹為婚的夫妻,因金兀术南侵,陳嬌蓮在兵亂中與其母失散,幾經波折,不得已投身在潘必正之姑母潘法誠所主持的女貞觀中,庵主為陳嬌蓮歸依並賜其法名妙常。潘必正赴考不第,羞於回家,亦尋思投靠女貞觀庵主,即其姑母潘法誠,因而與妙常在女貞觀中相識,兩人心意漸通。爾後,必正得中進士,迎娶妙常,兩人一同返鄉,與家人團聚,方知妙常即是自幼婚配之陳嬌蓮。
【參 考 文 獻】:《玉簪記》明高濂所撰。 戲曲:(陳姑追舟)
【參 考 資 料】: 浦田天后靈籤 四五籤 潘必正戀陳姑
金門瓊林保護廟籤詩 第二十一首:必正論書
【選用人物比較】
本首籤詩選錄人物〈岳 飛〉值得商榷。應為(潘必正)。九九年九月一日祈問岳聖王求證,賜三聖杯,確無誤。岳飛為本廟主神,其事蹟家戶喻曉,確實無指腹為婚的記載,其第一句岳翁的〈翁〉字,是對老者的尊稱,岳飛三十九歲即殉職,何為老者呢?(玉簪記)敘述潘必正與陳嬌蓮( 陳姑 )指腹為婚,因環境時空而分離,最後有情人終成券屬。敬請參考比較,何者適合。
籤詩應驗實例:
農曆: 九五年四月十二日 求問:求職(換公司)
籤解:對於事業,堅守本業就好,不必換來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