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之美」攝影比賽活動新聞網址︰http://www.yunlin.gov.tw/newskm/index-1.asp?m=9&m1=6&m2=45&id=200806020001
以下是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參萬元正,獎狀乙面 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貳萬元正,獎狀乙面 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壹萬元正,獎狀乙面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伍仟元正,獎狀乙面 佳作六十名:各得獎金壹仟元正,獎狀乙面
收件時間到今年10/31,而且只要是民國95年以後在雲林拍的照片,都可以報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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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97.06.01 為加強縣政宣導,並展現本縣人文風情及豐饒物產,本府特別舉辦「雲林之美」攝影比賽,主辦單位提供優渥的獎金,向愛好攝影的朋友招手,期望高手結伴來雲林獵取鏡頭,共同為雲林捕捉美好回憶,提供最美光影與紀錄,總獎金近20萬元,機會難得,希望愛好攝影朋友共襄盛舉。
雲林縣政府新聞處表示,雲林縣有很多珍貴的文化資產,及美麗的山川景色,豐富的農產品及多元的人文景觀與文化意涵,值得大家去探索、尋訪,為了讓大家在探訪之餘能留下美好回憶,本府特別舉辦「雲林之美」攝影比賽活動,邀請愛好旅遊及攝影的朋友提供參賽作品,獎項計有:金牌一名,獨得獎金三萬元,銀牌二名,各得獎金二萬元,銅牌三名,各得獎金一萬元,優選五名,各得獎金五千元,佳作六十名,每名各得一千元。
新聞處表示,本次攝影主題以本縣境內的自然景觀、農特產品、民俗及人文風情,文化活動或重要政經、建設等為題材,攝影題材多元且廣,作品需以95年以後所拍攝為限,數位或傳統相機均可,詳情請密切注意本府網站及相關訊息。 雲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yunlin.gov.tw/ 雲林縣政府新聞處:05-5325727 相關網址: 發布單位: 公共關係科
報名表及簡章請到下面網站下載 http://www.yunlin.gov.tw/newskm/index-1.asp?m=9&m1=6&m2=45&id=2008060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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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之美攝影比賽 2008-06-07~2008-10-31
一、宗旨 為鼓勵全民來雲林縣觀光旅遊,發掘並紀錄本縣境內豐富的山川、自然景觀、人文釆風、生態環境、及物產、建築等各項人文風情之美,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協辦單位:另協商攝影社團協助辦理。
三、攝影題材 以「雲林之美」為主題,並以本縣境內各項自然景觀、民俗及人文風情、文化活動、重要政經、建設等。
四、比賽規格 ●以數位相機或傳統相機拍攝,且以本縣95、96、97年之人、事、地、物為主,畫質須在五百萬畫素以上。 ●參賽作品規格以相紙沖印或輸出6×8英吋之彩色照片。 ●每人限投稿20件。 ●參賽作品需為投稿本人合法攝影作品,不得拷貝、加色或格放,並需於參賽作品報名表填載拍攝時間、地點。 ●參賽作品必需非其他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作者需自行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若有糾紛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優勝者取消獎項。 ●金、銀、銅得獎者不予重複,優選、佳作則不在此限,比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凡經入圍者,須於通知期限內繳交作品原始數位檔案或底片,逾期視同放棄資格。已交付原稿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放棄得獎。 ●各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需扣繳者應依規定扣稅。 ●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有使用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等,及相關權利。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
五、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六、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97年10月31日止。
七、收件地點 雲林縣政府新聞處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電話:05-5325727
八、評選辦法 1.將邀請國內知名攝影專家及本府共五人公開評選(歡迎參觀) 2.評選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佈於本府網站
九、入選與得獎公布 入選作品將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站公告。 http://www.yunlin.gov.tw/
十、頒獎: 另行公告並個別通知。
十一、獎勵辦法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參萬元正,獎狀乙面 銀牌獎二名:各得獎金貳萬元正,獎狀乙面 銅牌獎三名:各得獎金壹萬元正,獎狀乙面 優選獎五名:各得獎金伍仟元正,獎狀乙面 佳作六十名:各得獎金壹仟元正,獎狀乙面
十二、附則 1.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2.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3.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 隨時增訂之。 4.入選作品如有疑問,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原作者提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