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玫基颱風」天然災害農業現金救助即日起受理申請至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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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玫基颱風7月17日侵襲台灣,本縣受其影響,自18日凌晨開始下起豪大雨,累計雨量超過500毫米,本縣經各鄉鎮市公所查報之農業災情,總損失約2億5百萬元,已超過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1億8千萬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於7月20日公告本縣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本府農業處於7月21日上午邀集各鄉鎮公所人員前來縣府召開說明會,同時宣布自即日起至7月30日止接受受災農民申報。

本縣經各鄉鎮市公所查報之農業災情如下:

一、農作物損失:全縣農作物受害面積5,336公頃,損害程度26%,換算無收穫面積1399公頃,主要受損農作物為葉菜類、香瓜、西瓜、蔥等之浸水,水稻、玉米等之倒伏,主要受害地區為二崙、西螺、虎尾、崙背、麥寮、東勢、褒忠、元長、四湖等,損失金額達1億7千7百多萬元。

二、漁業損失:台西鄉魚塭溢堤受害面積80多公頃,為養殖文蛤(混養虱目魚、白蝦),損害程度30%,口湖鄉文蛤(混養虱目魚、白蝦)崩堤3公頃,損害程度80%,估計漁業損失金額約580萬元。

三、畜牧損失:全縣共有37處養禽場淹水,分布在斗六、虎尾、大埤、土庫、西螺、古坑、崙背、四湖、水林等地,家禽死亡或流失近21萬多隻(雞約15.5萬隻、鴨約5.3萬隻、鵝約9千2百隻),估計損失金額約2千1百多萬元。

四、農業設施損失約95萬元。 受卡玫基颱風影響,本縣農業總損失約2億5佰萬元,已超過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標準(1億8千萬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於7月20日公告本縣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本府農業處於今(7/21)上午邀集各鄉鎮公所人員前來縣府召開說明會,自即日起至7月30日止接受受災農民申報,依期程各鄉鎮市公所將於20天內完成勘查,並填具申請救助統計表層報本府,經本府派員複查後,報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俟農委會核定後,直接將救助金匯至公所公庫再轉入農戶帳戶。本府亦要求各鄉鎮公所於接受申報時加派人力同時辦理現勘作業,以縮短期程,期讓受災農戶儘速收到救助金。

本縣農林漁牧受災害損失之農漁民於申報期限內,請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或存續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身分證、農漁會存款簿和印章至公所指定地點完成申報手續。另申報畜產損失時需加附畜牧場登記證(或飼養登記證)影本、受災相片、化製三聯單(須獸醫簽章)或焚化證明或掩埋證明、畜禽購入證明。申報漁業損失時,魚塭養殖部分則需加附養殖漁業登記證(含臨時養殖登記證)、水權證明文件、災害發生前已向養殖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報放養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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