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您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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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自 97.10.1 起,滿 25 歲、未滿 65 歲 國民,在 沒有 參加 公教保、軍保、農保和勞保 期間 參加的新制度。

97 年 10 月 1 日起開始施行。國民年金採社會保險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委託本局辦理,並設監理會負責業務監督及審議保險爭議事項。

國民年金主要納保對象係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之 25 歲以上未滿 65 歲國民,給付項目包括「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喪葬給付」,並整合敬老津貼及原住民敬老津貼,提供未能於相關社會保險獲得適足保障之國民於老年及發生身心障礙時之基本經濟安全,及其遺屬生活之安定,使我國之社會安全網得以全面性建構,落實全民照顧之理念。

國民年金原規劃將農民一併納入參加國保,惟為確保農保被保險人權益不會因為國民年金開辦而受到影響,爰於 97 年 7 月修法刪除農保被保險人納入國民年金之規定,因此,農民仍可繼續加保農保,相關的喪葬、殘廢、生育等給付也依照原有的制度。農、漁民如符合老農津貼請領資格 ,仍可繼續申領老農津貼。

以上摘自勞工保險局網站

如果看不太懂 ~ 還有以下這則來自 中央社的新聞( 2008/08/31 )

勞保年金明年一月一日上路,對勞保斷保者來說是一大福音,依現行規定,勞保斷保者無法請領老年給付,但明年勞保年金開辦後,勞保中斷的年資無須再加保,也可在六十歲後領取新制老年給付。

賴先生失業十年,但在失業前有十九年勞保年資,依目前規定,因未再加保,無法領老年給付,年資也無效,類似賴先生情況者應該也不少,而明年將上路的勞保年金制,對像賴先生這類勞保斷保者是一大福音。

勞保局說,勞保年金開辦後,勞保斷保者如果以往的勞保年資在十五年以上,仍是年金適用對象,不必再加保,等到六十歲後就可按月領年金,如果年資是不到十五年,也可依現行老年給付方式,領取一次金。

對勞保年資接近但未滿十五年的斷保者,若想領勞保年金,勞保局建議,可在勞保年金開辦後,再找一份工作並加入勞保,累積年資達十五年後,就有資格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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