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有鑑於我國逐步邁入高齡化社會,內政部社會司主導的「以房養老」方案,在籌措到財源後,確定於明年開始興辦,初期試辦名額僅1百個,以「政府出資、銀行代辦」模式施行,代辦銀行則是土地銀行;「以房養老」試辦區域為雙北市及桃園地區,不過其他縣市民眾若有興趣、符合資格者亦可申辦。
「以房養老」方案於去年10月間通過,試用對象限定在65歲以上,單身無且無繼承人(無子女),但名下擁有房地產的老人,將可把名下房產抵押給政府,而政府每月撥付一定金額給抵押者,但若抵押者死亡,則房產歸政府所有。
內政部去年規劃此方案時,預計自行籌措一億元,試辦人數欲控制在5千人之內,且原先還嚴格限定為「近貧老人」,但後來財源籌措不易,計畫內容略有更動,試辦人數也縮水不少。
內政部表示,「以房養老」目前規劃兩種可行方案,一種是給付到契約結束,意即抵押者可按月領取現金,直到死亡為止,「活多久、領多久」,或者另訂契約結束條件;另一種是訂定給付年限,在評估房產之價值後,訂出年限為10年、15年或20年等等,詳情仍需進一步規劃。
「以房養老」為「逆抵押」的概念,最早起源於荷蘭,爾後在美國發揚光大,而中國大陸比台灣更早討論這個議題,「以房養老」一詞辭彙就是由對岸而來,該議題在對岸引起激辯甚久,仍難有定論;不過台灣與對岸不同的時,房地產產權為所有權人永久持有,可行機率相對較,成功率也應該不小。
2011.10.4
http://www.myhousing.com.tw/News/news-a-2.aspx?Category=1&KEYID=D20111004--634533322514306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