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挪威冷血殺手 殺死90幾人 看北歐的普世價值 201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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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小時候從讀書文摘看到北歐國家對犯人的定義說 : 犯罪者隔離他與人群的接觸,已經達到懲罰的目的。不能抹殺他還是個 < 人 > ,所以就不能漠視他有人性的需求。所以社工 ( 非妓女 ) 會提供每週一次的性服務。我始終此印象深刻。

十幾年前有幸暑假到北歐短期教學,有天當地僑胞指著海邊的一棟別墅問我『你猜猜看那間房子是做什麼的 ? 』。我仔細一瞧;在沙灘旁有一棟獨棟漂亮的大宅院,有鐵絲網保護,連沙灘都圍起來了不受干擾。裡面有人在海上游泳玩水,也有人躺在沙灘曬太陽。我回答:是一個有錢人的別墅。結果答案是『監獄』。我無法想像,犯法的人為什麼沒有受到懲罰,還可以過著那樣的舒適的生活 ? 僑胞說:

住在那裡,不能出來,已經與社會隔離了。這已經達到懲罰的目的!若給他們吃不好,睡不好或關在房間裡,那是 < 虐待 > ,是 < 不人道 > 的行為。

那時候,我不以為然的說,坐勞都這麼舒服,那大家都去幹壞事了。答案是 << 錯 >> 。在當地,這樣的隔離在一般人的共識,已經是對犯罪者最大的懲罰了。事實證明,北歐的犯罪律是全世界最低的。我想;台灣再一百年後,可能都沒有辦法達到這樣的心態與層次。我們需要好好的學習。

今天從電視裡看到他們的監獄環境,果然好的不得了,每間都像套房,明亮乾淨。還有平版電視、書桌、 DVD 撥放器、等等。餐廳、室內體育場、運動器材兼專任的運動教練免費指導、圖書館、公共電話可以隨時撥打給朋友、上網。另外警員沒有人佩槍、管理員警都選年輕漂亮的給犯人好印象、犯人可以在監獄開派對、不管男女員警可以參與同樂、家屬每週可以來陪住 3 天、家屬來提供雙人大床的房間、監獄沒有鐵窗、鐵欄杆,只有最外圍 6 公尺的水泥牆。遊樂區樣樣俱全、還有專業的錄音室與木工製作工廠等等專業設備與儀器,可以滿足對犯人出獄後想從事的行業訓練。監獄的環境比我們的軍中、大學校舍、甚至五星級飯店還高檔。還有他們的法律最多只能判關 21 年,更沒有死刑。滿 14 年可以申請假釋,至今也沒有人關 14 年以上的犯人。所以這個殺人兇手,最重的處罰是每殺 1 個人關 82 天。還有關 7 年以上的重刑犯,週末假日可以回家融入社會。他們的監獄標榜:人性、幸福、關懷 ….. 果然是很人道。我自己在猜想,現在的前 7 年的生理需求,不可能停留在幾十年前的方式,需要社工去幫他們服務 ,可能改為讓家屬住入三次來解決生理需求 。

大家有沒有感覺自己生錯地方了?希望大家這輩子多行善,下輩子跟老天要求:要投胎到北歐。 但千萬不要當他們的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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