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搭乘 高鐵 時
若發生誤搭列車或隨身物品遺留於車上
千萬不要在情急之下強行拉開車門
這樣不僅會妨礙列車正常運行
民眾還會因違反鐵路法遭裁罰1千元以下罰鍰
根據 台灣高鐵 統計
去(97)年1月至今(98)年5月中旬
已發生58起旅客強行拉開車門或妨礙車門關閉事件
其中今年1月至4月就已發生18起
較去年同期的12起增加50%
而過去16個月間
又以去年7月暑假期間以及今年3月分別發生8起為最多
並以週休假日發生頻率較高
高鐵表示
旅客發生強拉車門或妨礙車門關閉的原因
以旅客來不及上車、下車或誤乘列車
以及上、下車後發現物品遺留月台或車上
一時情急強拉車門為最常見
發生的車站
則以台中站20起最多
佔34.48%
其次為 板橋 站8起
佔13.79%、左營站7起
佔12.06%
高鐵指出
旅客強拉車門或妨礙車門關閉
不僅會影響列車正常運行及其他旅客權益
旅客也可能因違反鐵路法第71條規定
必須接受高鐵警察偵訊或裁罰
處以1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罰鍰
過去就曾發生旅客因誤乘高鐵班次
情急之下在列車剛發車時強拉車門
造成車門訊號異常
列車駕駛需依行車運轉作業規定
啟動發報告警系統並緊急停車
不僅造成該列車延遲5分鐘發車
鄰近的四班列車也因需停車確認而延誤
而該民眾也在抵達目的地時
由高鐵警察帶至分駐所偵訊
最後並遭裁罰300元
還較預定行程延遲近2個半小時
可以說是得不償失
其實旅客若發生誤搭高鐵班次或來不及下車等情況
可就近請求工作人員協助
高鐵表示
民眾發生誤乘列車或來不及上車
可不出站持原車票改搭其他班次
若民眾來不及下車
可在列車停靠下一站時下車
至另一方向的月台
改搭適當班次列車返回目的地
另外
若有重要物品遺留月台或車上
可告知遺留地點或搭乘車次、座號
高鐵人員會立刻轉知相關人員協尋
或者到車站旅客服務台填寫「遺失物處理單」
若有尋獲立即通知遺失人認領
民眾若發現車票不見了也先不要著急
可請求高鐵人員協助
當即時尋獲車票時
高鐵人員會協助旅客出站
無須補票
若無法馬上找到車票
民眾可先補票出站
並請填寫「遺失物處理單」
當尋獲時便通知旅客退回補票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