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雙遊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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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遊神

凶神。元《授時歷》就有記載。從癸巳至戊申十六日,日游神分別在房屋內的東西南北中五方,巳酉至壬辰四十四日,日游神出遊。人要避忌日游神之方。清《協經辨方書》中稱:日游神癸巳至丁酉日在房內北,戊戌已巳亥日在房內中,庚子辛丑壬寅日在房內南,癸卯日在房內西,甲辰至丁未日在房內東,戊申日又在中,已酉日出遊四十四日。游神所在之方,不宜安產室、掃捨宇、設訂帳。安產室、安床則不宜抵向日游神,出行則不宜犯鶴(噩)神。若沖犯了日游神,就會大難臨頭。元·王曄《桃花女》:「今日他出門之時,正與日游神相觸,便不至死,也要帶傷上車。」神像為一古代吏員打扮,小紗帽,白抱黑靴,長鬚虯髯,一手扶玉帶,一手持一卷簿。模樣倒不十分兇惡可怕。《玉歷至寶鈔》中,日游神作「日遊巡」,作獄吏打扮,披散著頭髮,手持木牌,上寫「日巡」二字。

夜遊神

與日游神相反,夜遊神是在夜間四處遊蕩巡行的凶神,他們與日游神們日夜輪流值班,專門找人的麻煩,還經常向上司打小報告,活像一幫專門禍害百姓的「陰問小特務」。早在上古時代,我國民間即傳說有夜遊神。 《山海經·海外南經》載:「有神人二八,連臂,為帝司夜於此野。」「二八」神,就是夜遊神,郭璞注條曰:「晝隱夜見(現)。」楊慎補註:「南中夷方或有之,夜行逢之,土人謂之夜遊神,亦不怪也。」 二八神的名字也很奇怪。《山海經》卷六《海外南經》說明:二八神在羽民東。其為人小頰赤肩,盡十六人。」這裡用了乘法,二八一十六,是說夜遊神有十六個。郝懿行對此條箋疏道:「薛綜注《(文選)東京賦》云:『野仲、游光,惡鬼也。兄弟八人,常在人間作怪害。』案野仲、游光二人,兄弟各八人正十六人,疑即此也。」也認為夜遊神是十六個,而且以惡鬼野仲、游光為首。 野仲和游光是漢代民間傳說的最厲害的兩個惡鬼,因為他倆太厲害了,人們反而用他們去鎮伏其他鬼魅,正所謂以惡制惡,以毒攻毒。清·盧文弘《群術拾補》輯《風俗通逸文》稱:「夏至,著五彩,辟兵,題曰『游光』,厲鬼知其名者。永樂中(漢順帝時),京師大疫,雲厲鬼字野仲、游光,……人情愁怖,復增題之。」當時人們用惡鬼野仲、游光之名,來辟兵(避免受兵器傷害)、辟瘟疫。 也有人認為「二八神」是二、人」,「八」乃「人」之誤。《淮南子·墜形訓》曰:「有神二人,連臂為帝候夜,在其西南方。」高誘注曰:「連臂大呼夜行。」是說夜遊神有兩位,臂膀是連在一起的,有點像連體怪胎,夜晚巡行時大喊大叫。但後世傳說的夜遊神已沒有這些特點,變成單個活動,而且行蹤詭秘,鬼鬼祟祟,完全是一副窺測人們隱私的「包打聽」角色。 明·馮夢龍編《古今小說》記載:蜀郡益州有個秀才叫司馬貌,空有一身才學,到了五十歲,還不得出身,屈埋於眾人之中,心中怏怏不平。一天因為酒醉,寫了一首《怨詞》,其中有兩句是:「善士歎沉埋,凶人得橫暴。我若作閻羅,世事皆更正。」吟哦數遍,將詩稿焚於燈下。不料,此事被夜遊神偵知,奏知玉帝。玉帝聞之大怒,要治他的罪。後聽太白金星勸告,讓司馬貌代理閻王半日。司馬貌果然不凡,半日時間,把四件大案皆判分得清清楚楚。玉帝見他能體現天地無私、果報不爽之意,就叫他轉世為司馬懿,將三分天下收拾歸一。在這裡,司馬懿有幸當了半日閻羅王,後轉世為出將為相的司馬懿,倒要「感謝」那個夜遊神了。 人們對夜遊神是敬畏的。明代劉侗、於奕正在《帝京景物略》卷二《春場》中,談到了當時北京民間有一種風俗,即在夜晚星光下,不能在院中放置洗濯的剩水,怕夜遊神巡夜時用這些髒水飲馬,罪過就大了。由此看來,早在明代民間就已普遍對夜遊神有信仰了。 夜遊神到了清代,形象已與上古傳說有很大不同,不是「為人小頰赤肩」,而是高大無比。若是夜晚碰到他,常會倒霉。清《醉茶志怪》中,記載了幾則夜遊神的傳說。茲錄一節。 夜遊神,往往為人所遇。以予所聞者言之。一在邑東關外崇寧宮前,有王某夜行,見牆陰一物如袱,俯視乃巨靴,長約三尺許。舉頭則眉際復一靴,大亦相等。仰望一巨人,坐簷際,高約數丈,迭腿而坐。躊躇間,忽有一人提燈籠而來,巨人抬其足,其人若未之見,匆匆遂過。王亦欲隨之過,巨人乃以足擋之。相持數刻,始不見。歸家後,不數日而亡。殆衰氣所感,鬼神挪揄之也。 又某宦窩河北客合,好樗蒲(古代一種遊戲,像後代的擲骰子)。正月間,訪友人賭戲,歸店時已三鼓,月色微明。至北關浮橋,見鈔關東有巨人坐屋上,高以丈計,其服制彷彿紗帽寬袍,氣象雄闊。某駭,幾不能步。視所提之燈,光小如豆,踟躇不前,俄而不見。某歸後亦無恙。 《醉茶志怪》所說夜遊神「紗帽寬袍,氣象雄闊」之形象,與民間流行的夜遊神神馬造像完全相同,只是神馬中的夜遊神一手握硃筆,一手持卷簿,身著黑袍。《醉茶志怪》所載形象當是受了神馬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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