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回娘家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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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間習俗中,大年初二是已出嫁的婦女回娘家

「作客」的日子,這項習俗的原意,是父母對出嫁女兒的

關懷,而女兒回娘家必須準備「伴手」禮物給娘家兄弟,

代表在夫家的生活過得不錯,然而在中國習俗中並沒有初

二回娘家的習俗,農曆二月二日才是女兒回娘家的日子。

俗語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傳統社會中,

婦女出嫁後就與夫家一同生活,少有時間回娘家拜見

父母。

台灣年節習俗中,大年初二回娘家是代表父母對出嫁

女兒的關懷,透過初二中午宴請女兒、女婿,也能瞭解

女兒在夫家生活的情況。

靜宜大學台灣文學系講師林茂賢指出,台灣民間

又稱大年初二回娘家為「作客」,這是因為出嫁的

女兒就不算是家人,回來娘家算是客人。

他說,傳統台灣民俗中認為,若出嫁女兒連續三年

沒在大年初二回娘家作客,是背叛祖先的行為,

此後將永遠不得回娘家,因此,傳統上即使三年

無法回娘家,嫁出去的女兒也必須將穿過的

衣服寄回,象徵本人返回娘家。

林茂賢指出,傳統上,新婚女兒是在初二早上由女方

兄弟迎接回娘家,是以免婆家因家事繁忙,不讓

女兒回家,而在傍晚前讓女兒返回婆家,則是體諒

女兒必須返回婆家幫忙準備晚餐、處理家事。

娘家在嘉義,平時與丈夫、婆婆住在台北的文字工作者

林麗雪說,從前母親就常常開玩笑地告訴她

「要對弟弟好一點,免得結婚後沒人接回娘家過年」。

婚後第一次過年,就是弟弟在大年初二清早開車到台北,

專程接她與丈夫回嘉義娘家。

林麗雪說,她的家族到現在為止,還保有新婚女性

由兄弟接回娘家的傳統,若某個家庭沒有兄弟,

大年初二可由同宗的堂兄弟接回娘家;而返回娘家時,

還必須準備禮物分給娘家父母、兄弟,代表女兒

出嫁後的生活過得不錯。

她表示,現代社會越來越有彈性,也不再拘泥於初二

傍晚一定要返回婆家的傳統,每年過年回到南部,都會在

娘家多待幾天,也能讓父母與外孫同享難得的天倫之樂。

娘家兄弟有子女的,也要贈送紅包。

女兒帶回的外孫,則由外家贈送雞腿,

或用紅絨繩繫古錢, 掛在外孫的頸上,

稱為「結衫帶」這些古俗也早已被紅包所取代

中國民俗有「二月二,龍王抬頭」的傳說,

指龍王因思念女兒,在農曆二月二日抬頭朝

失去女兒的方向。

林茂賢表示,中國有「二月二,家家戶戶迎女兒」的

說法,農曆大年初二女兒不回娘家。

隨國民政府從中國山東遷居台灣的退休副教授

鞠永久也說,傳統上,已出嫁的女兒不能回娘家,

在中國北方也沒有「初二回娘家」的習俗。

他回憶說,家鄉的年節習俗,新年祭祖活動直到

大年初二才結束,若出嫁婦女已生小孩,則由

小孩提著禮物,代表父母前往外公、外婆家拜見

長輩親戚,由於春節正值嚴冬,常是下大雪的日子,

因此帶給外公、外婆的禮物包括饅頭、發糕等

食物,也方便小朋友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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