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日新國民小學 106 學年度家長會會務工作計畫
一、依據:本校家長會組織章程。
二、目的:積極推展會務,增進家長聯誼,協助學校各項教育活動, 健全校務之發展。
三、實施時間:自民國 106 年 8 月 1 日至 107 年 7 月 31 日。
四、工作項目及內容:
工作項目
時間
內容說明
一
擬定年度工作計畫與編列預、決算
106.8
~
107.7
1 、依據實際需要,擬定本年度工作計畫與預算。
2 、年度終了編造收支決算。以上工作計畫、預算與決算,均提報家長委員及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或承認。
二
各項會議
106.8
~
107.7
1 、辦理學校日暨班級家長做談會。
2 、舉行會員代表大會,必要時得招開臨時會。
3 、召開家長委員會,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三
積極參與學校各項活動
經常
選派代表參與學校各種依法令必須參加之委員會議,如教評會、課發會、申評會、校務會議等;充分暸解學校各項活動,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促使學校教學、生活品質之提升。
四
協助學校處理有關親師生間爭議
經常
為使師生、親師間之互動更為圓融,動員全體會員,運用各種關係,適時化解彼此之間的誤解。
五
協助辦理推展親職教育、親子教育及親師活動
經常
為促進交流,增進彼此成長,積極聯合家長,協助學校辦理各項交流活動,互相觀摩、學習與成長,辦理親職教育座談會或敦請專家學者專題演講並動員家長親自參與親子、親師活動。
六
協助與支援學校各項活動
經常
協助學校辦理校慶、畢業典禮、敬師活動等。支援各種校隊組訓及社團活動。提供學校重要活動人力、物力之支援。
七
設置教師指導競賽獎勵 ( 助 ) 金
經常
師生校外活動表現優異獎之獎助
八
辦理家長及志工聯誼活動
經常
為促進家長之間交流,增進彼此之成長,積極聯合全校學生家長辦理各項聯誼活動,增進感情。
九
一般行政事務
經常
有關會務、採購、財務業務委由會長、秘書、會計、出納依權責處理。
五、經費:由 106 學年度學年度家長會會費及捐款支應。
六、本計劃經家長代表大會決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