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熱心公益卡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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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關(構)、學校、團體之志義工申請「臺北市熱心公益卡」

一、申請對象申請對象須符合下列2項條件:

(一)本局所屬各機關(構)及學校之志義工,服務年資滿3年且每年服務滿50小時以上者〈服務年資 採計自91年6月15日起至送件該年度7月15日止〉。

(二)未領有志願服務榮譽卡者。

二、申請資料:

(一)照片兩張

(二 ) 至輔導室資料組填寫申請表格

三、「臺北市熱心公益卡」使用期限為3年,期限屆滿後,志義工得依本實施計畫之申請流程重新提出申請。

四、志義工憑「臺北市熱心公益卡」進入本市部分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訂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得以免費或優惠

1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2 臺北市立動物園

3 臺北市立體育處

4 景美游泳池

5 臺北市立美術館

6 臺北市二二八紀念館

7 臺北當代藝術館

8 林語堂故居

9 臺北故事館

10 北投焚化廠觀景台

11 內湖焚化廠游泳池、網球場、健身房

12 自來水園區

13 民生社區桌球、健身、羽球、籃球 八折優惠

14 臺北捷運北投會館 比照市府同仁優待

15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1.夜間英日語比照市府同仁收費。

2.初次參加鮮活系列、假日工作坊各班期九折

16 木柵垃圾焚化廠-博嘉運動公園-溫水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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