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一78~79,二8~14,32,七41~42,50,十25~37,十五3~32,十七20~24,二四27,44~53 壹 人救主的升天乃是祂經過創造、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與復活的過程,是神也是人,是創造主也是受造者,又是救贖主、救主、以及賜生命的靈,就職進入祂天上的職任,以執行神的行政,並完成神新約的經綸 ─ 路二四44~53,徒二36,來二9,十二2。 貳 基督在祂的升天裏超越陰間(拘留死人的地方)、地(墮落之人行動反對神的地方)、空中(撒但和他黑暗權勢行事抵擋神的地方)、和諸天(撒但能去的地方) ─弗一20~21,四8~ 10,來四14,七26。 參 從升天和超越的基督向著召會有一種輸供;(弗一19~23;)祂超越的輸供包括了三一神一切豐富的分賜(3~14): 一 這樣包羅一切的輸供,不僅將我們帶到與成為肉體並釘十字架之基督的聯結裏,也將我們帶到與復活並超越之基督的聯結裏;在與這位超越之基督的聯結裏,我們超過了一切消極的事物,並且遠遠超越它們─21~23節。 二 超越之基督的輸供,是將三一神在基督裏所成就、所達到並所得著的,灌注到召會,就是基督的身體裏,使萬有在基督裏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10,19,22~23節。 三 超越之基督的輸供,也將我們帶到基督在祂十二種身分的屬天職事裏,這些身分是祂在祂的升天裏所達到的並得著的,作為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 ─ 腓一19: 1 萬有的主 ─ 徒二36。 2 神的基督─36節。 3 一切君王的元首 ─ 五31上。 4 救主 ─ 31節下。 5 大祭司 ─ 來四14~15,七26。 6 辯護者 ─ 約壹二1下。 7 代求者 ─ 來七25。 8 新約的中保 ─ 八6。 9 新約的保證 ─ 七22。 10賜生命者 ─ 約十10下。 11保惠師 ─ 十四16~17。 12羔羊神 ─ 啟二二1下。 肆 基督在升天裏,在祂天上的職事裏服事我們,是藉著將祂自己作為新約禧年的實際分賜到我們裏面,給我們享受 ─來八2,路四18~22: 一 基督從前服事我們,現在仍是服事我們,將來還要服事我們 ─ 可十45,路二二26~27,十二37,參九54~56,十九10。 二 基督在升天裏,在祂天上的職事裏作為賜生命的靈服事我們,乃是藉著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給我們經歷並享受,如在路加福音裏以下各方面所啟示的: 1 祂是從高天臨到的清晨日光,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要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 一78~79。 2 祂是墮落人類的救主,使神喜悅 ─二8~14。 3 祂是啟示外邦人的光,又是神的子民以色列的榮耀 ─ 32節。 4 祂將自己比喻為債主,恩免祂一切的債戶,而從他們得著愛 ─ 七41~42,50。 5 祂描繪自己是好撒瑪利亞人,用慈心照顧墮落並被律法擊打的罪人,用那靈和神聖的生命醫治他,並把他擺在召會裏 ─ 十25~ 37。 6 祂是尋找羊的人,來到世界的曠野,尋找失落的羊,將牠帶回來 ─ 十五3~32。 7 祂是上好的義袍,由神豫備給歸回的罪人,使罪人蒙神稱義 ─ 22節,耶二三6,林前一30。 8 祂是肥牛犢,就是神為相信的罪人所豫備的分,作生命的供應,使他們裏面得著飽足 ─ 路十五23,林前一9。 9 祂是神的國,作為種子撒在信徒裏面,好發展成為神的國;這樣的國乃是在召會裏的信徒裏面 ─ 路十七20~24,可四3,14,26,約壹三9,羅十四17。 10祂是舊約所豫言的那一位,使信徒在祂的死和復活裏,藉著悔改並接受祂而得蒙赦罪;整本舊約乃是基督的啟示,祂是舊約的中心和內容 ─ 路二四27,44~47。 三 活在升天裏,就是一直活在我們的靈裏,並辨明我們的靈與魂;我們活在靈裏時,就聯於在諸天之上升天的基督 ─弗二22,創二八12~17,約一51,啟四1~2,來四12。 四 我們必須學習將我們自己藏在至高者的隱密處,也就是將我們自己藏在升天的基督裏,以祂為我們的居所 ─ 詩九一1,九十1~11,約十六33。 伍 基督在祂升天裏,在祂天上的職事裏,作為賜生命的靈,用三一神的豐富變化我們,使我們成為『華轎』,就是基督行動的器皿,基督的乘具,基督的『車』,為著基督在祂身體裏的行動,並基督為著祂身體的行動 ─ 歌三9~10,參林後二12~17: 一 我們被神聖的三一所重建,使我們外在的架構是耶穌復活並升天的人性,並使我們裏面的妝飾是我們向著主的愛。 二 基督我們的所羅門王,將我們作成為著祂自己的華轎;我們的責任就是將我們的愛獻給祂,並甘心將我們自己獻給祂 ─ 約二一15~17,詩一一○3。 三 我們裏面的人該『用愛情所鋪』;愛主會保守我們在以基督為我們的人性之範圍裏,保護我們的人性在祂情愛的困迫裏 ─ 歌三10,林後五14。 四 藉著我們以個人、情深、私下、屬靈的方式愛主,我們天然的所是就被拆毀,我們也憑基督救贖的死(銀作的轎柱)、神的神聖性情(金作的轎底)、和基督作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裏面施行管治的王權(紫色的坐墊),而被重修 ─ 參羅八28~29,林後四16~18。 陸 基督在升天裏,在祂天上的職事裏,正在盡功用作我們的大祭司 ─ 來七25~26,八1~2,參徒六4: 一 祂顧惜並餧養眾召會,以照顧眾召會: 1 基督在人性裏作人子,照顧作為燈臺的眾召會,藉著修剪燈臺的燈芯並添加更多的油,而顧惜眾召會 ─ 啟一13,出二五38,三十7,參亞四12~14。 2 基督在神性裏以祂神聖的愛(由祂胸間的金帶所表徵),照顧作為燈臺的眾召會,憑祂在成肉體、總括、和加強這三個時期裏神聖奧祕的職事,餧養眾召會 ─ 啟一13,約一14,林前十五45下,啟四5,五6。
二 正如舊約裏的大祭司在肩上和心上擔負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也將我們擔在祂的肩上(祂的力量),並帶在祂的心上(祂的愛) ─ 出二八9~10,12,21,29: 1 祂『在關於神的事上,成為憐憫、忠信的大祭司』,(來二17,)就是能同情我們軟弱的大祭司。(四15。) 2 雖然基督作大祭司照顧我們,但對於祂該如何照顧我們,我們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感覺;許多時候我們不知道甚麼對我們最好,也不知道一些事為甚麼會發生;只有作大祭司的主知道原因,並且祂照顧我們總是積極的 ─ 羅八28~29。 三 至終,作大祭司的基督顧到神的需要和權益: 1 當我們向神的禱告是向著神經綸裏的目標,就是基督、神的國、與神的家時,神必垂聽我們的禱告 ─ 王上八48,但六10。 2 不論我們為誰禱告,我們的禱告都該對準神的權益,就是對準基督與召會 ─ 神在地上的權益,以完成神的經綸 ─ 弗五32,六17~18。 四 基督在升天裏作大祭司的天上職事,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就是神性與人性的調和,作三一神在人性裏的擴展、擴大、擴增和彰顯,直到永遠,作為神經綸最終的目標 ─ 啟二一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