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4 中國時報 【李忠一/宜蘭報導】
蘇姓高中資優生在指考結束後,為賺取大學學費而加入何金樹的「強盜派遣 集團 」,險些因為遭押趕不及學校註冊。儘管他最後獲保成為大學新鮮人,但宜蘭地院以蘇姓 學生 共犯下強盜、強盜未遂二罪,分判七年、三年六月徒刑,合併後特別「輕判」應執行七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蘇生參與二次強盜犯行,其中一次把風僅分得三千元贓款,另次銀樓搶案並未得逞,連一毛錢都沒分到。但他卻因區區三千元,吃上重罪遭判七年重刑,值得青少年殷鑑。
去年剛從宜蘭高中語文資優班畢業的蘇姓學生,在 國中 同學邀約下,在指考後加入何金樹(廿三歲)的「旺來人力仲介公司」,孰料公司竟是派遣員工從事強盜、竊盜等非法勾當集團,一個月內連犯下十起竊盜、強盜案件。
蘇姓學生遭控涉及李姓女子強盜案,以及廿四日強盜宜蘭某銀樓未遂案。警方破案後,蘇姓學生也因涉及重罪遭到羈押。
大學放榜後,蘇生錄取北部某大學,全案移審後法官也考量蘇生等人年紀尚輕,且負責外圍工作,裁定七萬元交保,讓他得以進入大學就讀。判決書指出,去年七月十九日,集團七名成員在蘇澳鎮分持電擊棒、 空氣 槍威脅提領鉅款的李姓女子,奪走近廿萬元財物;李生雖辯稱不想犯罪故意晚到,但承審法官以他負責把風,依 加重強盜罪共同正犯 判處七年徒刑。
相隔五天,何金樹集團八名成員強盜宜蘭某家銀樓,因警鈴響起未能得逞;蘇生雖辯稱他曾在事前向何金樹表示「我不想做這種事。」但行動前仍同意 計畫 ,依強盜未遂判處三年六月徒刑。
合併刑期後,蘇生面臨超過十年刑期,但考量蘇生年紀尚輕,且擔任把風,合併後「輕判」七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