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2 工商時報 【本報訊】
荀子勸學篇:「物類之起,必有所始;榮辱之來,必象其德。肉腐生蟲,魚枯生蠹。怠慢忘身,禍災乃作。強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穢在身,怨之所構。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濕也。草木疇生,禽獸群焉。物各從其類也。」日前工研院產業學院在台中開課,課程大綱擺明要教企業主如何規避勞基法規定,消息傳出後,朝野譁然,群起而攻之,因為工研院是個半官方機構,其附屬機構竟開課教企業主鑽勞基法漏洞,確實讓納稅人憤怒,也成了「慶祝」五一勞動節的反諷。
這個事件已經上達天聽,引起馬英九總統的關切與震怒,工研院也做了明快的處置,因此我們不再打落水狗,而從另外的角度來分析這個事件。首先,我們探討這樣的課何以能存在?一定是有市場需求。亦即企業主當中不乏想鑽勞基法漏洞者,因此除了工研院產業學院會開這個課程,嗅覺更加靈敏的民間顧問公司,早就開課,而且開更多相關的課。工研院產業學院因其身份特殊,不宜開這個課,也因「千夫所指,無病而死」,立刻下架。民間業者可能會因為少了一個有實力的競爭對手而額手稱慶。鑽勞基法漏洞的課程,因有其需求,將繼續存在。
其次,我們從供給面探討,何以工研院產業學院、民間顧問公司能提供這個課程?根本原因在於勞基法有漏洞。倘若勞基法的各項規定都有嚴謹規範,這些專家老師們就沒有機會教導企業主如何鑽勞基法漏洞。換言之,這就是荀子所說的「肉腐生蟲,魚枯生蠹」。當勞委會義正辭嚴指責工研院產業學院的不當行為時,是否也該自我檢討一下,何以勞基法的漏洞成為許多民間顧問公司的搖錢樹?我們建議勞委會派人報名去「受教」,以便對勞基法展開「抓漏」工程。這個抓漏工程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勞基法既有漏洞存在,就表示不肖業主有機會剝奪勞工權益。最近媒體報導,某日系化妝品公司,以每天早兩分鐘下班, 250 個工作天約合 8 小時,來抵一個放假日,為這個公司想出這個點子的人,想必是產業學院或民間顧問公司「勞基法漏洞班」的高材生,而如此作法,也真把勞基法休假制度的漏洞發揮到極致。
其實不只勞基法有漏洞可鑽,其他法令雖然多如牛毛,看似各自完備周延,卻有許多漏洞讓法匠們有悠遊其間的機會,甚至還教導貪求近利的業者,如何在法律漏洞中套利,或如何以合法掩護非法。最近的五股大爆炸,香舖居然成了火藥庫,則是鑽消防法漏洞所產生的社會悲劇。原本法律是為社會利益而訂,也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然而,在現實生活裡,我們看到法律只幫助懂法律的人,讓他們趨吉避凶,甚至利上加利。法律更常被批評不但不保護不懂法律的人,甚至常讓一些善良百姓誤陷法網。
利用法律專業趨吉避凶,甚至利上加利,或鑽法律漏洞節稅避稅,態樣有許多種。例如:有些人利用合法的法令規定以致日進斗金卻無需繳納任何所得稅(包括證券交易資本利得免稅,以及更早以前的新興策略產業投資抵減等);有些人因法律漏洞,知道實務上查緝困難,故鋌而走險,規避大部分的應繳稅額(例如:炒房買賣不以實價申報)。令人遺憾的是,這些法令漏洞造就了一批專業人士,開班授徒,公然教導社會大眾從中套利。這些專業人士,除了民間財務顧問公司之外,位居社會金字塔上層的律師、會計師亦所在多有。
誠如前面所述,法令如果周詳完備,投機鑽營者就沒有巧取豪奪的空間。因此根本之道,在於法令的制訂者(立法院)與提案者(行政院各部會),通力合作,以天下蒼生為念,確實檢討現行諸般法律命令,是否還能充分發揮當初制定時的立法旨意?是否有那些漏洞需要彌補?是否能讓一般大眾不必具有法律專業就能「從心所欲不踰矩」?先求除弊,再謀興利。除弊可以消除民怨,興利可以經世濟民;然而二者皆非一蹴可幾,且其中千頭萬緒,曠日廢時,雖是根本大業,短期內卻難以顯現效果;在此選舉至上的民粹社會中,居廟堂高位者,若能為根本大業「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則應給予高度支持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