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感情即“愛” 和道德直觀“是非
合而為一 道德與感情 合而為愛
道德與直觀 合而有是非 對錯
.“致良知說”的成立 -“仁說”之繼承及改變
陽明提出良知概念前後,他對“仁”概念的想法有變化。《傳習錄》上卷是他四十七歲之前的語錄,其中說:“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卻陽明五十三歲時的文章中他認為與物同體為仁的觀點有所不足,因而主張把道德感情即“愛”和道德直觀“是非”兼併於此。這種觀點亦見於他的良知概念涵義之變遷過程中。他接受以道德感情及道德直觀規定為仁的傳統觀點,而綜合于他的良知概念。
不過朱熹主張格物功夫和未發時體認功夫的必要性,因而他反對以道德感情及道德直觀解釋為仁的傳統觀點。陽明則接受朱熹所反對的關於“仁”的觀點。就陽明而言,心 / 身、心 / 物不可分,故他不分離“心中功夫”跟“物上功夫”。他說:“ ×× ”又說:“ ×× ”。這意味着外物能開動意念,並不指外在存在為從意念所構成的。如此,陽明超越內 / 外、心 / 物的兩分法而肯定其兩邊。自從肯定自我和世界兩邊的態度,他關注道德主體如何面對世界的問題。筆者認為查明陽明回答於這種問題的過程當中 , 他對心身關係的態度也會自然露出。因此,根本不可以朱子學之心 / 物、性 / 情結構來分析陽明的觀點。那麼,用什麼樣的結構來解釋陽明之超越兩分法而肯定內 / 外的態度就好呢?筆者于此提出良知與知覺相關關係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