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手鍊被罰6萬,女大學生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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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現在政府搞一堆小動作) (專門罰小老百姓..) ( 那些[高官/握權勢者]有誰能耐牠們何?)

廿歲的杜姓女大學生上月初在網站標售宣稱有療效的黑曜岩念珠手鍊,被高雄縣衛生局處以六萬元罰鍰。杜姓女學生認為一條手鍊不過賣二百八十元,卻被罰六萬元,在衛生局嚎啕大哭。 藥事法修正後自上月十七日施行,明文規定非藥事法所稱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的標示或宣傳,否則罰鍰為六十萬到二千五百萬元。高雄縣衛生局最近查處多件自行在網站刊登販售藥物廣告,或販售宣稱有療效的廣告,觸法者多為學生或家庭主婦。 杜姓女生上月初被檢舉,衛生局於廿八日查獲,依新法可罰六十萬元以上,但衛生局只罰她六萬元。衛生局人員告訴她,因被檢舉的時間在上月初,新法尚未公告生效,所以仍以舊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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