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徵少妻,七百萬店面作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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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徵少妻 七百萬店面作聘

更新日期:2007/09/14 04:39 記者: 曹俊漢/桃園報導

年逾七旬的桃園縣平鎮市民劉恩秀,十餘年前自大陸娶妻來台,因妻子與警員通姦而離婚,他仍執意「尋求真愛」: 凡願意嫁他的卅歲以下女子,就送一棟市價逾七百萬元透天店面 。

如果700萬價值的東西找的到真愛 請問那些有錢人,真的都獲得真愛了嗎???

居住在平鎮市雙連里的劉恩秀(原名劉興秀),雖然只是國中學歷,不過,曾任紡織廠主任,還經營過紡織廠,賺了不少錢,在該市民族路沿線就有多達七、八棟的透天店面。

但是,他的婚姻路卻不順遂,有過兩段不愉快婚姻紀錄,第一次結婚因個性不合仳離,十餘年前與大陸李姓女子結婚,又因李女與吳姓警員有染,仍以離婚收場。

雖有過兩段婚姻,他依舊不放棄找伴侶念頭。他說:「每次想到自己如此年紀,還必須自己煮飯、洗衣,實在很寂寞」,至於有人建議不妨請女傭,他又認為「街坊鄰居一定閒言閒語,為避免流言,一定要明媒正娶。」

第二任妻子未能白頭偕老,劉恩秀對於大陸女子並未完全放棄希望。他說,大概在兩年前,再次有友人介紹,認識對岸一名年紀約廿歲的王姓女子,雙方還立下結婚合約書,一旦結婚,他就履約交付卅萬元的聘金。

他說,這是白紙黑字立下的內容,不料,半年前,女方的父母竟開口要求必須先行支付八十萬元的前金,令他感到無法接受,因之前每月都支付百元美金的生活費,對方竟不珍惜,還獅子大開口。

劉恩秀說,對岸的王姓女子如果願意嫁來台,他依照合約書內容,仍願意娶她為妻,不會反悔,只是,依目前狀況看來,並不樂觀。

為尋找另一半,他開出迎娶條件,凡是願意嫁他的卅歲以下女子,即可有一棟價逾七百萬元的透天店面,並在他往生後即可出售或繼續持有,不過,一旦離婚即必須歸還,以符合公平原則。

至於為何一定要找年紀卅歲以下女子?他說因為自己仍想生兒育女,即使之前已有六名子女,他還是堅持應生育,所以才會開出此一條件。

他已有數名子女卻還是堅持應生育... 其實只是反應一種 雄性動物的反射動作 吧 因為多數雄性動物認為妳幫他生育了 才是屬於他,並且臣服吧...

這則新聞只是預言了 他準備嘗 第三次失敗的婚姻 而已 已經年過七旬 還想吃少妻(卅歲以下女子) 真的叫做老不休阿...

我曾經發過一篇轉載 內容大概是... 男人20歲喜歡20歲女孩 男人30歲 就是 喜歡20歲女孩 男人40歲 還是 喜歡20歲女孩 男人50歲 依然喜歡 20歲女孩 男人60歲 無法..忘記.. 喜歡 20歲女孩 男人70歲 還是真想... 喜歡20歲女孩 男人80歲 真想...在一次.. 喜歡20歲女孩 妳說男人該不該死...

我覺得女性比較務實...我的註解是... 女人20歲喜歡30歲 成熟的 男人 女人30歲喜歡30歲 有錢的 男人 女人40歲喜歡40歲 還能夠...那個 的 男人 女人50歲喜歡50歲 頭頂還有髮絲的 男人 女人60歲喜歡60歲 還算健康的 男人 女人70歲喜歡70歲 還 能陪妳散步的 男人 女人80歲喜歡80歲 還能夠下床走路的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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