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感情利刀下的亡魂(吳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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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吳若權)

台灣婦女救援基金會曾經做過有關情殺的統計,顯示:平均每個月至少有一個人是因為情殺案件致死,殺人動機有四成以上是因為對方劈腿、有三成以上的原因是對方「要求分手」,而情殺案件所使用的工具中,以刀子最為常見,佔了八成四。對謀殺案研究有豐富經驗的專家分析說:「一般情殺案件大多是情緒爆發,一時衝動之下,拿著隨手可得的利刀作為兇器。」 在情人反目後,會為愛行兇的,無疑都是有暴力傾向的人。但真正令人害怕的危險情人,並不只是暴力行為而已,根據相關的另一項調查「危險情人特質調查」發現:「 出手打人,暴力相向」是第一號危險情人,但受訪者同時覺得:「花言巧語,騙術一流」算是第二號危險情人。前者會傷人身、後者會傷人心,兩種都是很可怕的情人。 但別忘了,兩者之間的因果關係,在我的觀察裡,往往是某一方「花言巧語,騙術一流」在先,另一方「出手打人,暴力相向」在後,甚至「會說謊話」和「施加暴力」的都是同一個人。

(我註:少部份女人是很奇怪的...越是傷害她的人) (就算她有想過要離開他,可是她就是離不開他) (可是在交往時的觀察恐怕不夠...) (因為男人的原型,一定要住一起才看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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