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陳孝萱的重婚罪疑雲 蘋果日報有相關資訊 婚姻是[結]易[離]難 所以結婚前的再三檢視雙方是否適合 真的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報 你知]
重婚有人檢舉就偵辦 律師余文恭昨表示,我國的婚姻是「儀式婚」, 只要有公開儀式不須登記就生效,反而是離婚必須有兩名證人簽名,然後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才生效,所以陳孝萱如果十年前和黃文豪公證結婚,沒辦離婚登記就和詹仁雄結婚,那陳孝萱就犯了《刑法》重婚罪。
重婚罪是公訴罪,只要有人去地檢署舉發,檢方就必須偵辦。目前陳孝萱的當務之急,是先和黃文豪辦理離婚登記,然後取得黃文豪和現在的配偶詹仁雄的諒解,讓兩人在檢方偵查時,表達不追究陳孝萱的意思,則陳孝萱可以換得檢察官的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