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講的話,在標題中已經寫得很清楚了。之所以要提出這個論點,不是要標榜自己的道德有多高尚,也不是說每個琴家都是聖人,只是想凸顯琴學的根本問題,與個人品德操守無關。
琴學的發展源遠流長,學問的分域與派系的分流都是琴學長河中的一部分,其中當然有輕重本枝之別,學者們適性適情地分門別類來研究某一領域,有的人鑽研於演奏技巧,有的人致力於計算音律,乃至於編纂琴史、斵製古琴等等,這都是再自然也不過的事了;但不管如何,在傳統的琴學中,「道德」總是被擺在第一順位,以此做為琴學研究的基礎,其它的領域都是在此基礎上被賦予琴學的意義與價值。由於這樣的說法已經遠離今人的常識,難免有人會問,這有沒有直接的證據呢?
古琴歷史雖然有其長久淵源,但由於目前所能見到琴學琴曲被有系統地紀錄下來的琴譜,幾乎是明清以降的產物,所以只能先就眼前所見的資料來討論。大部分的明清琴譜,其組成結構有四,第一是序文,第二是琴論,第三是指法,第四是琴曲,這當然是大略地區分,還有一些細節如琴的形製、斵製方法等,由於無關本文意旨,所以暫時省略不談。
序文部分,除了有編撰者的自序外,也會請來一些文人雅士「跨刀演出」,從序文中可以看出該琴譜編纂過程,也可以探知其琴學流派,特別是編撰者在道德修養上的「高風亮節」,因為古人深信,這是把琴彈好的要素之一。這裡所謂的「好」,不太能以「純藝術」的標準來衡量,至於「好」的定義是什麼,無法用三言兩語說清楚,只好留待以後有機會再討論。
琴論部分,最值得注意的是「五病」、「十疵」、「九不祥」、「十四不彈」等規矩,其中有許多是與古琴的音樂性無關的限制,如「衣冠不雅」、「疾風暴雨不彈」。琴聲能否感動人,能否準確地傳達彈奏者的思想感情,嚴格來說,這與彈奏者的穿著或當時天氣的晴雨是八竿子打不到的,然而這些琴譜的作者卻都煞有其事地拿著這些教條來訓誡習琴者;再者,這些規矩一再地被傳抄於明清的琴譜,這在古代強調「立言」精神的文人著作中更是不容易出現的行為。如果對這兩個疑問不能有一合理的解釋,是無法理解古代的琴家們為何不斷在他們的琴譜中重演這種看似愚蠢卻又樂此不疲的工作。
至於指法與琴曲,這當然是一本琴譜的主腦,可是大部分的琴譜,都把這一部分放在最後面,這就很清楚地告訴琴人:「士先器識而後文藝」,「琴學應以道德為先,技藝為後」。
從琴譜內容的順序來看,先序文、琴論,後指法、琴曲,這很清楚地表示出古人對琴學有一系統性的安排,道德才是他們首先關注的議題,在此議題的基礎上,彈琴所能獲得的功效,下則調氣養身,中則修治心性,上則定國安民,都是一條鞭下的功課與目的,我們很難用現代音樂學院、藝術學院裡的標準來衡定琴學裡工夫論與目的論的價值,因為這當中涉及到更多的是關於中國哲學思想如儒、釋、道在琴學中占有主導地位的事實,並非「曲勢分析」、「指法考訂」等形而下的領域所能染指的。必須注意的是,我並不是說除了道德以外,琴曲、指法都不再重要,事實上,道德反而應該透過琴曲、指法方能呈現出來;換句話說,琴學中的這些音樂性的部分應該要以道德為首出,這也就是為什麼古人會強調「琴為心聲」的理由,因為在操縵過程中,音符表現出的不只是悅耳與否的成分,更重要的是琴人在琴音中所寄託的思想、人格、品味,這都是道德內容的重要核心。
東漢班固在《白虎通德論》提倡「琴者禁也」,這是繼承先秦以來的琴學中道德論的主流傳統,這樣的傳統一直到明、清的琴譜都還被小心翼翼地奉為圭臬,經過西方文明洗禮後的現代琴學研究當然不見得要再走古人的老路,可是對這條老路卻不能不有起碼的尊重與認識。如果琴人們只是動不動地就對傳統琴學戴上「維護封建禮教」的大帽子,這除了暴露自身的淺薄以外,很難寄望有什麼琴學的發展與進步。